低碳环标认证将开展 环保部呼吁制定绿色采购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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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环标认证将开展 环保部呼吁制定绿色采购法
2009年10月19日 12:5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环境标志已经颁布了15年。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近日在环境标志与绿色经济发展论坛上呼吁:完善我国的环境标准、环境标志制度及相关法律。同时,他透露,我国将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

  吴晓青认为,目前,我国的环境标准总体偏低。在我国外贸出口中,往往因为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而遭退货。他呼吁,应尽快提高我国的环境标准,完善环境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志法律。吴晓青提出,应对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进行修改,在对外贸易法中增加环境标志的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法补充相关“绿色”内容等。此外,还要研究和掌握国际环境标志发展态势,完善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就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吴晓青认为,目前应该建立相关制度,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其中,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制度保障。他表示,需要制订专门的绿色采购法,对政府推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订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记者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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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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