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建议进一步完善规范网络行为相关立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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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建议进一步完善规范网络行为相关立法
2009年10月29日 14: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考虑到网络侵权对社会生活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国家相关法律有必要对此作出专门规定。

  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行为,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舆论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新媒体还属于新生事物,发展变化迅速,其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他指出,从现行法律来看,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已相对完善,而民事法律规范还较欠缺。

  他透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制定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涉及了网络侵权问题。

  这位负责人建议,立法机关应加强对网络媒体等新媒体合法表达界限问题的研究,力争在《侵权责任法》中做出详细规定。同时,建议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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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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