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强拆大楼换不来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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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强拆大楼换不来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2009年10月30日 11:57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审批12层却建到了20层,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的经济适用房大楼被判强拆,引发关注。8层楼3966平方米违建若全部拆除,损失将达500万元。公司方面称,“我们违法了认罚,多少钱我们都付。但希望不要拆除,以免浪费资源。”规划部门却表示,如若不拆,也就是法律失效,将来大家都来“赌”,城市损失会更大。不让“赌”成功,这幢楼应该成为一个违建反面教材。

  为何早不拆除,让违建到了20层既成事实后才拆除?面对强拆大楼的争议事实,公众首先想到的是这样的质问。平心而论,这对规划部门不尽公允。因为建筑单位可能根本就不把他们的整改通知当回事,而当他们依法向政府申请批准强拆的时候,建筑单位的公关活动也早已开始,等到上级政府部门权衡利弊终于批准强拆之时,大楼违法长高必然已成既成事实。真正的问题在于,建筑单位为何敢于抱定了违法的决心?正如其负责人所言,“从动工起就打算做23层楼。我们是做了罚款准备的”。

  此豪言壮语的意思是:你规划局尽管批你的,我就照我自己的目标建,想建多高就建多高,不就是罚款吗?这充分说明,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规划执法部门已经和违法建筑单位达成了一种默契:大楼违法长高长胖,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就不可能劳民伤财地强拆,通过缴纳罚款换取违建特权,堪称“双赢”执法。事实上,过去武汉不乏这样的例子,一些高楼违法长高长胖,最后都是认罚而不了了之。

  从这个角度说,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只是循先例而行,甚至都谈不上规划部门所称的“赌”。因为相关法律作为显规则早已失效好多年了,严格遵行实际有效的“潜规则”,应该叫“懂行”而不是“赌博”。之所以出现被强拆的结局,不是因为建筑单位“不懂规矩”,而只是因为规划部门突然换了规矩。按理说,所换新规是尊重法律的表现,公众理当全力支持。但是,谁也不敢确定新规是否能够长久坚守,“潜规则”是否已经就此打破。

  一种普遍的猜想是:会不会因为这家单位后台背景不强公关能力不行,才导致“既成事实”却被强拆的结局?因为我们知道,这种具体到某幢楼的规划信息,很少有过真正的公开,规划部门如果不主动公开,引起公共舆论曝光质疑的风险应该是很小的。与大动静的强拆相比,私下进行的罚款同样是一种有作为的执法,而且还有可能从中得到提成好处,见不得人的灰色交易就更是不说了,有关部门似乎犯不着为此“找茬”。

  历史早已证明,依靠个案来杀鸡儆猴的效果并不很好,尤其是执法者内部堡垒并未得到根本坚固的情况之下。浪费500万强拆8层楼,即使能做成一个反面教材,充其量也只是写在纸上的;势力强大的“双赢潜规则”并未在制度层面上受到任何损伤,“缴纳罚款换取违建特权”依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诱惑力。更何况,被强拆的大楼属于一家国企,浪费这500万也是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执法来执法去,“全民”最后成了冤大头。

  如果不能从内部执法程序和制度健全上着手,如果不能让规划信息做到最大程度公开,让全民有效参与监督违建和违建执法,偶尔强拆一栋违建大楼肯定换不来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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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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