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媒体替“黑社会的个性”喝彩?!——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华龙网:媒体替“黑社会的个性”喝彩?!
2009年11月06日 17:51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新社发 武中元 摄


 

    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新社发 武中元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重庆的女“黑老大”谢才萍再次显示了她的威风。只不过,她的这次“威风”不是耍在她的赌场,而是耍在法庭上;她的这次“威风”不是在被捕之前,而是在法庭受审宣判之后。她的这次“威风”,就是被有的媒体大肆传播的她恶狠狠地骂公诉人和审判长“不得好死”!

  作为“黑老大”、特别是个性十足的女“黑老大”,谢才萍在法庭上爆点粗口、说点脏话甚至狂骂别人,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一个飞扬跋扈的“女黑老大”在法庭上却是非常地文质彬彬甚至假装淑女,那才会叫人匪夷所思!只不过,有的媒体、特别是个别网络媒体却以“女黑老大怒骂法官”这样的噱头来吸人眼球和说事,这个现象却还真叫人有些郁闷!

  “黑老大”过堂受审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可以说是人人都拍手称快,据说在审判谢才萍的法庭外面,就有不少没能进入法庭的群众希望“来个直播,也好看看黑老大是个什么样子”——孰料,在对待如此严肃的正邪决斗新闻报道时,一些媒体却着意渲染“女黑老大怒骂法官”这样的噱头!难道,“女黑老大法庭撒泼”就是当天审判最大的新闻价值所在?难道,公众媒体为了自己的销量和点击就可以这样地来大肆渲染“黑老大”们的“独特个性”?

  狂炒“女黑老大骂法官”这种噱头,让人非常担心某些一贯标榜“责任”、“良知”的媒体,在真正面临正与邪、善与恶的抉择时,会不会因为一己私利而放弃责任传媒、良知传媒应该保持的立场?这样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11月4日,南方某报以“东莞特大涉黑案开审,团伙成员‘个性’出庭”为题报道某“黑社会”团伙出庭受审——但让人想笑又笑不出来的却是,该报道用为“噱头”的大幅图片,却是黑社会团伙成员们一个接一个地捉住前面一人的衣服、“老鹰捉鸡”般的出庭镜头!

  本人孤陋寡闻,不知国家法律有无规定犯罪嫌疑人“当庭大骂法官”是否该罪加一等;也不知道犯罪嫌疑人“老鹰捉鸡”般连串出庭是否算是藐视法庭——但我猜测每个有正义感的公民面对这样的一幕闹剧,心里更多的会是憎恶或愤慨,而不是某些媒体期望读者产生的猎奇、好笑、或趣味;法庭代表着法律的尊严,是神圣而不容亵渎的,特别是代表正义审判邪恶的“黑社会”时更是如此,决不允许被某些媒体用“噱头报道”来加以“幽默”或曲解!

  ——所以本人想问,某些媒体以渲染报道“黑老大的个性”为由头,将原本十分庄重严肃的报道弄得十分娱乐十分媚俗甚至是整得不伦不类,不知道是在变相地为“黑老大的个性”而击节喝彩、还是想公然挑逗社会民众的良知底线?!(文/渝西锋光)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