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省级社会组织团工委在广东成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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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个省级社会组织团工委在广东成立
2009年11月12日 2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有关方面负责人为共青团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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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11月12日电(记者 莫非 通讯员 饶玲)11月12日,共青团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在广东软件大厦举行成立大会,团省委副书记陈小锋、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方向文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社会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出席成立大会。

  广东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省行业协会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协调归属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归属省直单位业务对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当前和下一阶段,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把各市社会组织团工委迅速成立起来,统筹各地的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二是把团的组织和工作落在社会组织秘书处,实现对社会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有效覆盖;三是以社会组织团组织为核心,通过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团组织的凝聚力,实现对社会组织广大成员的有效覆盖。

  目前在广东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2.4万家,从业人员有29万,其中大部分是团员青年。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社会组织团工委正式成立运作,有利于规范社会组织中的团员管理,并能够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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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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