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源县客车起火事故初步认定为车体自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黑龙江肇源县客车起火事故初步认定为车体自燃
2009年11月29日 02:4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黑龙江)肇源县“11·28”重大事故处理小组了解到,发生在28日下午的客车起火事故初步认定为车体自燃引起。

  28日14时40分左右,肇源县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肇源县和平乡敏字村发生一起客车起火重大事故,接到指令的和平乡派出所和县消防大队立即赶往现场营救。同时,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11·28”重大事故处理小组。

  事故发生后,大庆市委书记韩学键、市长夏立华、副市长曹力伟和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指挥部署处理。

  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系2009年9月17日出厂的19座中巴客车,10月22日办理了全员保险,10月23日经县运管站批准为便民客运车。司机持A2车型驾驶执照(允许驾驶该型客车)。11月28日下午该车在县城内载了15名乘客(另外还有司乘人员2人),途经和平乡敏字村敏字屯屯中时,驾驶员感觉刹车系统出现故障,停车检查,刚一掀起引擎上盖随即起火。全部17人当中逃生7人(其中1人受伤),死亡10人。

  肇源县“11·28”重大事故处理小组根据逃生人员的陈述和初步调查,倾向原因为车体自燃起火。目前省市县联合调查组正在对事故具体原因进行详细勘察和深入调查,受伤人员已转入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记者 范迎春)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