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立法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救火——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上海拟立法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救火
2009年12月10日 03:50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青少年的责任意识无疑需要培养,但不能让身心不成熟的他们冒险做无谓牺牲——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上海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订稿),强调了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利。

  该修订草案规定,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使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修订草案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同时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修订草案明确,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违反者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以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包蹇)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