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5环车祸案开庭 索赔440万肇事者无力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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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5环车祸案开庭 索赔440万肇事者无力赔偿
2009年12月10日 10:12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8日),造成七死一伤惨剧的北京东五环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在朝阳法院审理。5名死者的家属向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车主、肇事司机刘平以及保险公司索赔440余万元,但参诉的被告均推脱责任。另外两名死者的家属没有提起诉讼,只是旁听了此案。

  庭审 440万赔偿没人敢认

  昨日,被告席上只出现了3名被告的代理人,作为第四被告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任丘支公司并未派人出庭,一时间引起了旁听席上的议论。主审法官立即作出了说明,保险公司虽然没有出庭,但递交了民事答辩状,认可事故事实,并愿意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在随后的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举出了十几项证据,除了个别证据遭到质疑外,3名被告代理律师均表示认同。但对于究竟是谁应负主要赔偿责任,3名被告律师各执一词。

  事故车主所挂靠的运输公司认为,挂靠公司与挂靠车主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但不是无限责任关系,只应该在利益范围内进行赔付,主要赔付责任在于车主和司机。而车主的代理律师认为,司机为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司机刘平的代理律师认为,刘平和车主为雇佣关系,刘平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而且不是主观故意造成,所以,应该由车主和挂靠公司负主要赔偿责任。

  对于被告方的观点,原告代理律师李振江认为,挂靠公司作为机动车的登记方,在挂靠人的经营中获得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车主和司机负连带责任。昨天此案没有宣判,两星期后将继续审理。

  现场 另外两名死者的家属旁听

  事故中的另外两名死者的家属昨天只出现在旁听席上。据了解,他们这次没有提出赔偿请求。

  死者郭先生的儿子郭佳岐昨天听得格外认真。他告诉记者,因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保全财产的抵押金,所以只能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妈妈没有工作,事故发生后得了抑郁症,我还在上大学,家里基本没有收入。”

  而另外一名死者周先生的哥哥表示,之所以来听庭审,是想先看看情况再说,“我弟弟家也很困难,赔偿金不会太少。”他表示,现在还不方便透露更多。

  追踪 已支付近80万赔偿

  5名死者中年龄最小的是25岁的张先生,刚刚大学毕业两年,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均已年逾半百;司机谭先生的女儿今年7岁,小儿子还不满一岁。对于死者家属来说,亲人的罹难使得他们生活面临困难。对于如此庞大的数额,3名被告均表示将尽最大能力进行赔付,但目前无法拿出这么一大笔钱。

  据记者了解,肇事货车和挂车是分别投保的。事故发生后,挂车的保险公司已将62万元保险赔款汇到朝阳交通支队账户中,用于支付5名死者的丧葬费。而另一方的保险公司并未支付保险赔款。

  据李振江介绍,目前,挂靠公司支付了5万元,车主李令洪拿出了7.4万元,肇事司机刘平支付了1万元。

  建议 律师呼吁重大事故国家救助

  “挂靠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车主和司机的家庭环境也很一般,很难掏出这么多钱来赔偿。”原告律师李振江说,死者家属很希望得到救助。

  今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死者家属而言没有任何帮助。“《办法》只是对于交通肇事中的伤者有帮助,但对于死者赔偿,却没有相应的体现。”李振江说,目前来看,很多重大交通肇事中,肇事者一般很难拿出巨资赔偿,造成了死者家属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局面。

  李振江对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的理赔很关注。由于肇事司机张明宝现有财产无法足额支付赔偿,南京江宁区政府代为偿付300万元赔偿金。“这种特例虽然还无法复制,但应该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希望立法在这方面有跟进。”(记者 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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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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