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等级制”乡村村支书:这是投票通过的决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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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等级制”乡村村支书:这是投票通过的决定
2009年12月10日 11:27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被划分了“等级”的村民们

  “哎呀,这事儿实在是让人憋气得不行,一样样的村民,凭啥把我们分成三六九等!”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尹六窑村村民郝庭亮这几天又开始吃鸡内金片了,他的胃涨得厉害,心里更是感到格外愤懑。和他一样觉得憋气的还有村子里的400多位村民,3年前他们曾无限憧憬过的住房梦,如今被村委会实施的“村民等级制”彻底打碎了。

  支书迫压力无奈分“等级” 新班子沿用惯例“发扬光大”

  据村里的老人讲,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地方最早是一个姓尹的人来落户生根,慢慢地才有了这个以尹姓开头的村子。现在,尹六窑村是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一个拥有300多户村民的行政自然村,有村民300多户1041人。

  在这里生活了一代又一代,村民们的农耕日子过得辛苦而又充实。近年来,同其他处于城市边缘的村子一样,急速涌至的城市化浪潮迅速将这个原本宁静的村庄裹挟其中。1995年,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尹六窑村带来了第一笔征占地补偿款。这笔当时看起来数目不小的钱牵动了全村人的心。围绕这笔钱到底怎么分,村子里炸开了锅。

  “闹哄哄得吵了半个多月,最后还是村民中占大多数的坐地老户的意见占了上风,按照村民来村落户的时间把1963年划定为分界线,1963年之前落户的为‘老户’,1963年之后落户的则为‘新户’”。当年担任村支书的刘志荣对15年前这桩事情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也就是在这次分配中,在所谓“老户”“新户”的基础上,又把全村村民划分为一至四个等级,每个级别确定了相对应的补偿标准:一等村民享受100%的分配;若是二等或二等以下的村民,则分别按补偿款的70%、50%、20%比例分配;这样下来,1963年以前来这个村子落户的村民享受一等待遇,每人分到1000元;1963年至1975年为二等,分到700元;1975年至1985年为三等,分到500元;1985年以后算四等,分到了200元。按照这样划分下来,1976年从外村由于政策性迁移而来的村支书刘志荣自己也成了三等村民。

  “没办法,我也不愿意这样,但人家老户人多势众。当时也有些村民感到不公平向乡里反映,但因为分到的钱不多,村委会又做了不少工作,后来也就不了了之。”想起十几年前这档子事儿,刘志荣老支书显得很无奈。如今,让65岁的刘志荣老支书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把村民分成等级进行土地补偿款分配的后遗症在十几年后逐渐显现,被现在的村委会班子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而拿到第一笔土地出让费的村民们也没有想到,新老户共同享受同等待遇的舒心日子悄悄结束了。

  “拖油瓶”子女被另眼相看 政策性迁移成三四等村民

  时间进入21世纪。2006年7月,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经选举上任了,从2007年开始,尹六窑村就有了一笔又一笔的征占地补偿款。短短3年间,这里的土地已今非昔比,价格越来越金贵,蹦高地往上蹿,一亩地由过去的几万元、十几万元升值到现在的25万元。2007年,被征占了全部土地的邻村井卜什村买下尹六窑村一块土地为本村失地村民筹建安置楼。经过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尹六窑村委会决定借着这股东风,投资7000多万元兴建16栋约6万多平方米的尹六窑新村住宅楼,为将来失地后的村民们能够安居未雨绸缪,并承诺人人有份。

  据村民们反映,这期间,村委会先后四次给村民们分过数额分别为10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征占地补偿款,在严格按照过去划分的村民等级进行分配时,把每个等级所对应的补偿标准微调了一下,一等村民仍旧享受100%分配;二等或二等以下的村民,则按补偿款的85%、70%、50%比例分配。1996年以后落户的是五等村民,属于等外户,什么福利待遇都没有。二等和二等以下的村民们越来越感到压抑和愤愤不平。

  今年52岁的郝庭亮是1969年随母亲闫玉兰改嫁到尹六窑村的,当时他仅有12岁,已在这个村子生活了40年。而村民张建英兄妹三人也是30多年前就随其母张桂花改嫁到这个村,其母张桂花与丈夫白旦小又给他们生了一个妹妹白润英。村民杨建明兄弟三人自小随母亲改嫁过来时干脆姓了继父的姓。然而,在尹六窑村实行的“村民等级制”中,凡当年带着子女改嫁到尹六窑村的妇女,所带来的子女和再婚后生下的子女却享受不一样的等级。随母来的子女降低等级,婚后生的子女则享受一等村民待遇。而凡被划分为一等的农户,其家人包括子女、孙子、外甥均可按100%的比例享受到土地补偿款及相关福利待遇。若被划分为二等或二等以下的村民,下一代只得按照父母的等级来沿袭分配比例。

  村民张建英说:“我们兄妹3个被划为二等村民,我妹妹白润英却是一等村民,我的丈夫则是三等村民。亲亲的一家人,在家里也没有被区别对待,却被村委会人为地划分成不一样的等级,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据了解,在这个村子里,像他们这样情形的还有80多人。“我们想不通的是,如果按年限划分等级,那为什么一等村民的儿子、孙子就可以不按年限划分,直接进入一等村民的等级?”她气愤不已。

  “我们一家是1977年因包钢污染,通过政府统一安置从全巴图村移民搬迁来到尹六窑村的,每人还带着100元的安置费。”村民肖财昌父子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是全巴图村最早迁来的4户之一。与他们同样命运的还有位于昆都仑水库上游的桃儿湾村村民。因水库上游连年遭遇洪水,当地政府在1985年、1997年先后两次将桃儿湾村民11户约45人有序地安置到尹六窑村,这些村民不仅带资为尹六窑村打了两眼机电井,而且也全部分到了承包地和宅基地。当年的政府安置文件也明确指出,凡从全巴图村和桃儿湾村搬迁落户到尹六窑村的村民,均享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我们是被政府统一安置到这里的,为什么被划成三、四等村民?!”搬迁户们对此反应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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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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