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农田因整理被抛荒 国土局却验收合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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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丽水农田因整理被抛荒 国土局却验收合格
2009年12月17日 10:0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5分报道,土地整理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增产增效。然而浙江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概头村经过土地整理之后,不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让村民苦不堪言。当地国土部门投入390万元巨资开展的土地整理工程,最后致使几百亩农田被无奈抛荒十年。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一片名叫“大圩背”的土地。映入眼帘的不是蔬菜瓜果,而是密密麻麻、两三米高的杂草。村民老梁抡起锄头往地下一挖,翻出来的都是大小不一的鹅卵石。村主任吕建军告诉记者,这一片土地面积达到了几百亩,从2001年开始至今,已经荒废了近10年。因为地里全是石头,根本没有办法耕种。

  记者走了一圈,到处都能看到裸露在外或埋在土里的石头,有的石头足足有半个足球那么大。吕建军说,在所谓的“土地整理”之前,这里的土地都能耕种,有萝卜、芝麻、番薯等蔬菜瓜果,土质好的地方还种了水稻。经过了“整理”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吕建军:根本不能种,水保持不了,加上土也没有,现在可能只有5、6公分的土了。

  村民老汤告诉记者,2001年8月30日,一个叫王建其的人和村委会签订合同,由王建其名下的“丽水绿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和平整,进行平整的土地总面积达1200亩。可是开工不久,村民们发现,王建其把土地上原来可以耕种的熟土层推出去,堆到他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而把从瓯江边挖来的砂石填到了村民们的土地上。村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让王建其继续施工。

  3个月后,村里和王建其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规定原种植田地上的熟土必须达到25到30厘米高。然而,让村民们没有想到的是,王建其根本就没有把这份补充协议当回事儿。这下村民们的意见就更大了,更多的人来阻止王建其破坏土地。

  由于村民们的阻止,这个所谓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到2002年时就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出乎村民们意料的是,这个项目竟然在2004年1月份被丽水市国土局验收合格。只不过验收合格的土地面积并没有当初1200亩那么多,而是433.05亩。村民们后来得知,丽水市国土局为这个项目支付给王建其390万元的土地平整费。

  到处都是石头、根本没法耕种的土地被国土局验收合格,而且验收的时间大大晚于当初补充协议规定的竣工时间2002年2月5日。村民们觉得:无论是当时的村长支书还是负责验收的政府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村民:当时主管领导怎么不管呢?这个事情村民主任签了字,这个土地应该处理掉的。验收那个部门也有责任的,这个地能种不能种他已经看到了,他应该为种田的农民想一想,不合格的地方应该督促。

  记者采访了丽水市国土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朱美平。朱美平表示,这个项目不是他手上实施的项目,在丽水撤地设市之前,也就是新的国土局组建之前就已全面动工。朱美平承认,撤地设市之前的国土局在这个项目上确实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规范。

  朱美平:这个项目我接手的时候除了一张规划设计图,没有立项,跟施工企业也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聘请监理,都没有,我们接手之后才把这个项目重新立项。

  朱美平说,他们接手之后就和王建其正式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工程应该在2002年5月31日前完工,但是由于村民们的抵制,工程一再延期,最后快到2004年才完工。而国土局的验收合格的通知也正是在2004年1月9日发出的。

  但是,土地没法耕种怎么会验收合格,朱美平的回答让记者有点吃惊,原来所谓的“验收”只不过就是花不到一天的时间走一走,用肉眼看一看。

  记者:整个验收过程维持了多长时间?

  朱美平:肯定不会超过一天。

  记者:当时验收采取了哪些手段?

  朱美平:现场看啊。

  记者:你们当时花一天不到的时间主要检查工程质量哪些部位,又是用什么样的方法去检查?

  朱美平:检查以目测为主,因为很多东西这边监理会负责。

  提到监督问题,朱美平承认,当时确实没有对工程进行过监督。是因为当时机制没有理顺,如果机制理顺了,应该是有监督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农业部门,因为种什么怎么种农业部门是最有权威的。

  丽水是一个有着“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山区,辖区内可以耕种的平原本来就非常少。据记者了解,像概头村这样由政府花钱整理、开发出来的荒地,在丽水不在少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目前已经派人调查概头村土地抛荒事件。调查及处理结果如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陈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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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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