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岳村涉黑团伙"案:占干股掘得"第一桶黑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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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岳村涉黑团伙"案:占干股掘得"第一桶黑金"
2009年12月17日 2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12月17日电 (杜远)17日,重庆“岳村涉黑团伙”案庭审进入第二天,案首岳村在法庭调查中对检方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岳村还承认,自己身为警察时就借着自身影响和职权在娱乐场所占“干股”。

  警察占干股掘得“第一桶黑金”

  据岳村在庭审中供述,1996年,重庆市南岸区福安影视城的投资方认为该影视城的原有管理者“能力不行”,找到当时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民警的岳村,送给岳村该影视城50%的股份,希望身为警察的岳村帮助该影视城打点当地各方关系。岳村称,靠着影视城50%的“干股”,他在几年内获利数十万元。

  通过福安影视城掘得“第一桶黑金”后,岳村从2001年逐渐开始涉足“私家侦探公司”、典当行等业务。据检方的相关指控,岳村的重庆银德公司、东银典当公司和“私家侦探公司”重庆邦德公司主要从事婚情调查、暴力收账、放高利贷等非法业务,2001年至2009年间非法获利5700多万元。

  涉黑组织内部推行“五项禁令”

  岳村在法庭上供述,因为自己是警察出身,所以对其组织成员要求十分严格。岳村称,他在组织内部推行“五项禁令”:不吸毒贩毒、不赌博、不酗酒闹事、不出卖公司秘密、不欺负弱势群体。一次岳村发现组织内某成员吸食毒品,于是当众宣布谁要再吸毒就“三刀进去,六个洞出来”。

  据检方指控,岳村涉黑组织招募了一些退伍军人及社会闲杂人员充实组织的力量。并非法持有多条枪支和大量弹药,而岳村本人也有习武出身的保镖。

  高效“挡债”赢客户“青睐”

  据指控,岳村旗下的多家公司不但放高利贷,而且还从事收债、“挡债”等业务。据岳村供述,2004年前后,重庆全鹰储运公司经理吴某欠10多人4000多万元的“高利贷”,于是找到岳村为其“挡债”(与债权人交涉)。据称,岳村安排其组织成员“解决”了吴某2000多万的高额利息,吴某遂答应送给岳100万元和一辆走私雷克萨斯越野车作为酬谢。

  岳村称,2005年,吴某因参与土地交易欠下3000多万的“高利贷”,被重庆另一“涉黑大佬”陈坤志非法拘禁。岳村与陈坤志交涉后,成功“解救”出吴某,后派人“保护”吴某在重庆各地躲藏,并躲过了债权人的追讨。

  但检方认定岳村并非是在保护吴某,而是以各种方式对吴某实施心理强制和非法控制长达8个月,并强行向吴某收取保护费。

  截止17日下午,岳村涉黑团伙案仍在进行法庭调查,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涉案事实复杂,本案庭审预计将持续10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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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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