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全城屠狗的新闻。12月20日《现代快报》消息说:贵州省思南县城为了街面清洁,近期在城内捕杀狗。前几天,此事被网友发布到了网上,认为不应该为了创卫工作采取 “杀狗令”,之后引起众多网友相继跟帖热议。
“万物相形以生,众生互惠而成。”热爱动物和热爱大自然是一个道理,但是,我一直很奇怪一件事:为什么有时我们对动物廉价的悲悯要远甚于对人类务实的同情?就拿思南屠狗这件事来说,有人感慨“思南创卫对县城的狗进行了打杀!不觉得很残忍吗?广场上都是血,你们倒是忍心哈……”
这些矫情而泛滥的爱心,让人想起晋惠帝的名言:“何不食肉糜?”思南屠狗,其实并不是见狗就杀,而是集中对流浪狗进行清理,也就是治理那些满街乱窜的无主狗;更重要的是,城边村落以及城内放养的狗到处拉狗屎、狗尿,已经搞得县城街道脏兮兮,同时也潜藏着滋生狂犬病的风险。基于以上考虑,屠狗显然是维护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除非个别人有观赏满街乱窜的狗之嗜好;至于狗,不是不可以养,领证打针关起门来自己养着就是了。
思南屠狗引发的热议,让人联想起汉中杀狗事件,几乎是一样的翻版,当时也是群情愤然,泪眼纷飞。当时的背景是,有数据显示,汉中犬只狂犬病毒阳性率达18.3%,毒力比较强的城固等地,阳性率高达40%,且狂犬病死亡患者达到11人之多,汉中全市被狗咬伤人数已达6200多人。于当地动物防疫实情来看,还有比杀狗更有效的计策吗?只见狗不死人的所谓悲悯情怀,与指责思南打杀流浪狗一样令人费解。
我们是要热爱动物,是要讲动物福利。但是,这些诉及利益关联的理念总是有个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人类自己的利益。所谓人与动物的平等,是生物意义上的平等,而绝不是生存发展权益上的平等,如果拎不清这个道理,将放任流浪狗危及人类公共利益误会为“动物保护主义”,推而广之,将人类送入狼或者狮子之口也该算尊重其温饱欲了吧?
思南屠狗,操作上固然有需要改进之处,但就本质而言,其实就和全城灭除蟑螂差不多。遗憾的是,总有人将“狗”等动物一厢情愿美化成天使的化身——没有病毒、无社会危害性、知书达理含情脉脉,只是狗就是狗,爱它的前提是它不能危及人的权利,抽象而泛化的动物保护,恐怕就是全城灭蟑螂,它也会伤心欲绝——反正自己家里有的是杀虫剂,反正站着说话不腰疼! 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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