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工程安全管理须管住“魔鬼细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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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工程安全管理须管住“魔鬼细节”
2009年12月23日 17:04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环浦东段尚未通车,但已有社会车辆随意通行,而这段路更是被飙车族瞄上,险象环生。建设管理部门称,之前已要求施工单位加强道路封闭管理,但因为道路出入口较多,监管人员管理失职导致社会车辆随意通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同时,应在出入通道口等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很显然,中环浦东段的施工单位并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这是“路未开通车先行”的根源所在。建设监管部门因此斥之为“非文明施工”并不为过,除此之外,建设监管部门是否也该从这种情况中反思一下自己工作的尽职度。同样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还有这样的规定: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在迎世博的各项工程中,对类似于“路未开通车先行”的情况,恐怕需要警惕。无论是建设监管部门还是接受其委托的工程监督机构,都需要忠实地履行各自职责。

  尽管负责施工管理的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就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巡视管理,不许社会车辆进入。不过,到底靠什么来保障施工单位落实“要求”呢?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施工单位完不成“要求”,又会面对怎样的处罚?可以想象的结果是,倘若监管部门能够严格排查每一处隐患,并迅速就此厘清责任、处理问题,尚未通车的道路断不至于如此“千疮百孔”,纵横驰骋于其上的私家车也绝不会乐此不疲。

  面对形形色色的工程安全隐患,某些职能部门不仅要及时“要求”,更要“管”出应有的成效。如果说“路未通车先行”侥幸尚未出现交通事故的话,日前发生的一幕惨剧,则令人无尽唏嘘——12月21日下午5时40分许,一辆沿古美路南向北直行的混凝土搅拌车快速行至顾戴路路口时酿成事故,导致一对父女当场身亡。前一段时间,大型工程车9天之内连夺8命,每起事故悲剧总能引起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意味着新一轮集中整治的开始,然而,猝不及防的悲剧却总是一次次击中管理的漏洞。

  工程安全与每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任何管理的漏洞都有可能成为致命的“魔鬼细节”。对于肩负管理使命的职能部门来说,管理不仅是一种态度、一种方法,更是一种不容推卸的责任。如何管出实效、理出规范,考验着其自身的管理艺术。(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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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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