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马可被羁押期间死亡一事,昨天,北京市公安局做出回应。警方称,羁押在看守所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马可,于今年10月27日因病被送往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中心住院治疗,47天后不治身亡。
警方回复称,经过对犯罪嫌疑人马可法医精神学鉴定,马可系限制责任能力人,应负法律责任。马可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期间,10月24日,马可突然出现呕吐现象,称胃部不舒服,经监区医务室检查后未发现其它症状,为马可服用两片胃复安后症状有所缓解。10月27日,马可再次出现呕吐。当日,马可被看守所民警送到北京市红十字急救中心检查并收治住院。
12月9日零时左右,马可病情恶化,医院将马可由四区科室转入CCU重症监护室,并向丰台看守所下达了马可的《病危通知书》。当晚,看守所将马可母亲接到了医院。
12月13日,马可经抢救无效病亡。当日,北京市红十字急救中心通知看守所,马可因病死亡,死亡原因为多器官功能衰竭、呼吸窘迫综合征、感染性休克。
对此,院方表示,马可入院治疗后,院方给予积极的治疗。病人身体状况恶化后,医院组织相关专家予以会诊,并及时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后不治身亡。 (记者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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