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提高低保10% 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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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提高低保10% 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09年12月24日 17: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兰州12月24日电(记者 刘薛梅)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兰州市从多个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全市低保标准提高10%,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范兰琴介绍,今年兰州市低保标准提高10%,全市五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53元,三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3元提高到1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685元提高到728元;农村五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

  在整个提标和复查工作中,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兰州市今年共新纳入6237名城市低保对象,11059名农村低保对象,22名农村五保对象;退出5897名城市低保对象、1295名农村低保对象。

  截止12月底,兰州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1303户、110529人,保障面为5.48%,当月发入保障金1441.06万元,月人均补差130.39元,今年累计发入保障金17713.1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3934户、69598人,保障面为5.77%,当季发放保障金1188.66万元,月人均补差56.93,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47.9万元,全市集中供养平均标准3078元、分散供养标准2565元,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572.29万元。

  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范兰琴说,截至第三季度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810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824.9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957人次、1364.15万元;门诊救助4691人次、348.7万元;资助参保、参合救助9459人,112.11万元;切实落实低收入居民取暖补贴政策,2009-2010年度采暖季,为兰州市22.2万名城镇低收入对象发入取暖费补贴3935.01万元;继续落实临时物价补贴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对象物价补贴7893.5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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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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