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气候谈判中发挥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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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在气候谈判中发挥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2009年12月26日 00:1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结束已近一周。大会闭幕时发表了《哥本哈根协议》。尽管一些媒体对此次大会的结果有不同解读,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份协议朝着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正确方向又前进了一步,向世界传递了信心和希望。在这次大会上,中国为大会取得成果表现出了最大的诚意,尽了最大的努力,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然而,一些人却歪曲中国在气候谈判中的作用,指责中国“劫持”谈判进程。也许真的要给这些人提个醒:早在11月初,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华盛顿会晤时就宣称,大会“达不成一份法律协议”。而中国在哥本哈根大会期间,始终坚持“有1%的希望就要尽100%的努力”。

  中国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回顾哥本哈根大会的历程,人们应该看到,中国为促使大会成功表现出最大的政治意愿和耐心。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同样面临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中国的内在需求,中国希望大会取得成功。大会之前,中国公布了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至45%的目标。据估算,仅这一承诺就相当于减排15亿吨。目前中国的能源效率还比较低,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付出非凡的努力,这足以表明中国的真诚态度。

  出于真诚的愿望,中国为推动谈判前行而积极行动。大会伊始,中国便和其他几个发展中国家一道提交了谈判案文。会议期间,中国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以务实的态度提出,把共识部分锁定下来,分歧部分留作以后讨论,得到了联合国和东道主等方面的赞同。再以全球温控问题为例,中国充分理解小岛国在这个问题上的特殊诉求,同意把2050年全球升温不超过2摄氏度作为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这一重要内容最终被写入《哥本哈根协议》。

  在这次大会上,中国在核心问题上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一些发达国家自身减排力度不够,还对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减缓行动表示不满,并试图将两种不同性质的减排目标挂钩。个别或少数国家还擅自拟定协议草案,可能使会议误入歧途。在关键时刻,中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一道仗义执言。在各方都关注的资金援助问题上,中国表示,中国一直呼吁发达国家切实履行资金承诺,但绝不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争一分钱资金,而且将一如既往地在南南合作和双边框架内向欠发达国家提供援助。

  为保证大会达成协议,中国也显示了灵活性。在哥本哈根会议最后时刻,减排审核机制成了焦点问题之一。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减缓行动,在没有得到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情况下不接受国际审核。而中国为了达成协议,与其他国家积极沟通和斡旋,并表示愿意就增加自主减缓行动的透明度开展磋商与合作。

  《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框架、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保证了气候谈判的连续性,使得各方十几年的谈判成果不致付诸东流,各方也不必“另起炉灶”重谈基础问题。这份协议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新起点,中国为此做出的建设性贡献不容置疑。(林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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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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