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台州分行原行长受审 "不差钱"行长念歪理财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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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行台州分行原行长受审 "不差钱"行长念歪理财经
2009年12月31日 13:42 来源:发挥自日本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1年前,他收了一个承包商以小孩子压岁钱名义送来的1万元现金后,心中还是七上八下地担心受怕;

  1年前,已经担任行长多年的他,涉嫌收受贿赂单笔高达199万元,但已是“千锤百炼”心安理得……

  他叫蒋达强,今年45岁。他在年仅17岁时就进入原浙江省临海县农经委工作,25岁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临海分行副行长,自1995年9月起,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主任,台州市分行副行长、行长等职。

  正值前途似锦之时,蒋达强因涉嫌受贿站在了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12月28日下午,温岭市法院最大的审判庭座无虚席,至少有两百人前来旁听蒋达强受贿案。记者注意到,除了蒋达强的亲友外,旁听者大多来自台州各大银行。

  由于案情复杂,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左右,法庭最后宣布将择日另行宣判。

  走入歧途

  一波三折的“受贿”路

  即使是身穿囚服、手铐加身,被圈内人称为“小诸葛”和“理财专家”的蒋达强仍然口若悬河。在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蒋达强一直极力为自己辩护,说的话比辩护律师还多,讲话时,他声音洪亮,右手不自觉地打着小节拍,激动时面红耳赤。

  记者注意到,在检方指控蒋达强涉嫌受贿的453万元中,除了1998年、1999年两年春节各收受陈某为了感谢他在台州分行营业部装修工程中的帮忙而贿送的一万元红包外,收受其他3人的都是大手笔。其中一笔199万元的单笔受贿金额更是一举成为台州近年来最大单笔涉嫌受贿金额之最。

  据办案检察官称,2007年至2008年间,台州民营企业家吴某为了感谢蒋达强在贷款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在临海东方花园蒋达强的别墅里,送给他52万元人民币。

  按照蒋达强的说法,在最开始他还是不敢拿大钱的,“有老板朋友送来大额现金,我们也比较排斥,并设法退还,但没成功”。在庭上,蒋达强百般辩解,认为吴某“送”来的这52万元是含有人情往来成分的,“吴某的年龄比我大好多,我们认识早,我也经常送他字画、银行纪念币等东西,他的儿子结婚我也参加,我和他情同父子……”

  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起初蒋达强确实百般拒绝过吴某的“好意”,但是经过一波三折之后,蒋达强还是“欣然接受”了。

  据公诉人介绍,这52万元是先后分两次完成的。在蒋达强家,吴某第一次送了20万元现金。蒋达强多次让他拿走,吴某一再推辞。之后,蒋达强通过建行某分行查到了吴某的身份证号,在银行给吴某开户,让妻子将20万元存入对方账户,然后通知对方来拿,但依然不能奏效。后来,蒋达强将这本存折交给了吴某,但之后吴某又再次将现金20万元送了过来。就这样“耗”了几个月,蒋达强最终收下了这笔钱。

  随着双方关系的日趋“亲密”,吴某又以方便蒋达强去看望在杭州上大学的儿子为由,送上了一辆高级轿车。但由于怕过于招摇,最终高级轿车变现32万元现金落入了蒋达强的“腰包”中。

  同时,行贿人吴某的说法,也让蒋达强的辩解不攻自破:“送这些钱是感谢蒋达强多年来在信贷方面的帮助,希望以后还能继续获得支持。蒋达强与上级银行的关系好,找他帮忙,他很热心,送钱是感情投资。”

  掩耳盗铃

  送钱要签“委托理财”协议

  围绕着52万元的争论还未平息,关于另外两笔上百万元涉嫌受贿的钱款让庭审的气氛一下子进入了胶着状态。

  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那笔开创了台州近年单笔受贿金额新纪录的199万元。

  在银行工作了20多年,蒋达强自然懂得规避风险。他的亲戚在杭州从事证券行业,上百万元的受贿金额汇给他时,他就让行贿人与亲戚签署一份委托理财的协议书。

  2007年年底,蒋达强的朋友王某得知舟山有块土地要出让给一定资质的单位开发,就请蒋达强帮助联系一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公司挂靠竞拍,蒋达强随即将王某介绍给了台州一家知名房地产公司的副董事长梁惠群。

  不久,王某和梁惠群就具体事宜商谈并竞拍成功。梁惠群将这块土地转让后获利1500万元。2008年12月,梁惠群送给蒋达强200万元,其中199万元是直接打入蒋达强亲戚的账户,1万元是现金当面交给其本人。同时,蒋达强让梁惠群与他的亲戚签署了一份委托理财的协议书。

  由此,蒋达强表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而是事先约定梁惠群、蒋达强等3人各占三分之一的舟山该项目分成,因为自己参与了具体的联络工作,按自己在其中的作用和价值算,应分到的不是200万元,而是500万元。

  但是,出庭证人则表示,蒋达强在这个项目中没有投资,不承担任何风险,没有提供劳务、技术和咨询服务。

  同时,按照梁惠群在检察机关的供述,他送200万元的目的是借这个理由感谢蒋多年来对公司融资方面的支持,并期望得到他今后的继续关照。如果单纯因为他介绍王某认识并赚到钱,是不会送200万元巨款的。“我在江西的房产开发项目资金紧张,如果不是看中蒋达强手中的放贷权限,也不会送他200万这么多。何况,当时我也缺钱,所以拖了几个月才把200万元汇给蒋达强。”梁惠群说。

  除了这199万元,还有一笔199万元的“借款”也成为了争议点。

  2008年下半年,蒋达强对台州另一家民营企业董事长汪某说,自己准备在杭州购买房子需要200万元,汪某随即表示支持,向蒋达强指定的账户汇了199万元。

  对于这199万元,汪某在证词中是这样供述的:“蒋达强这么多年支持我放贷,他既然说到要买房子,我不能不表示支持。即便是他不还这个钱,我也不会向他要。”

  但是,蒋达强却认为,汪某的199万元是借款,是委托理财。原来,蒋达强故伎重施,当收受了王某钱财后,也与汪某签订了委托理财协议。如此操作的结果就是,借款变成了委托理财。

  据公诉人庭上的举证,今年4月初,看到身边几个“志同道合”之人纷纷“失踪”,蒋达强自感形势不妙。4月9日,他还给了汪某50万元。此时,汪某也预感到蒋达强可能要出事了。4月20日,在蒋达强被控制的当晚,蒋达强还与汪某见面,串供说这笔钱是委托理财的钱。同时,汪某也急忙让其公司的财务做了假账。

  更有意思的是,在蒋达强“进去”的第四天,汪某的账户上多了152万元。加上蒋达强原来还回来的50万,多出的3万元让汪某百思不得其解。原来,蒋达强一直告诉自己的家人这199万元是借来的钱,蒋被抓后,他的家人在“救火”中加了3万元的利息。

  检察机关的证据显示,蒋达强为企业多次放贷,动辄上千万元,数额多达几个亿,之后,他收受他人巨额贿赂。

  对此,蒋达强则辩解说,大额贷款都需要省行审批,他这个审批环节,只是履行作为行长的职责,银行有专门的部门评估风险,他不需要看是谁在贷款。

  银行高管和企业之间的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这也许是一个恒久的命题。在蒋达强落马后,银行家如何处理银企关系,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离不开靠不住。”在听完了12月28日的整场庭审之后,某银行高管不无感慨地告诉记者,银行作为企业有赢利压力,需要企业家的大力支持,有时行长也会出面应酬作为大客户的企业家。同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这种需要不断在发生变化。比如银根紧缩时,行长手中的贷款审批权限,就可能会决定某些企业的生死,权力寻租也就有了很大的空间。本报通讯员 王先富 崔瑛 本报记者 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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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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