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工作重心:化解矛盾管理创新公正执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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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政法工作重心:化解矛盾管理创新公正执法
2010年01月04日 14:11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2009年度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此次会议一改过去的惯常做法,利用3个小时的时间,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同时,中央政法各单位不再分系统另行召开年度工作会议。

  据《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会议指出,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政法工作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因此,下一阶段,全国政法机关将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这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抓好硬道理和硬任务,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具有积极意义。

  四策化解社会矛盾

  根据中央要求,化解社会矛盾,关键在于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环境。

  从近年来高位运行的信访总量、接连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不难看出,这些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反映的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必须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更多地用教育疏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来化解。

  有关专家指出, 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是矛盾问题堆积、激化的结果。中央已经明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在近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力量,打一场排查化解矛盾的攻坚战,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更加注重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按照有关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抓源头。其核心,是要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要把发展成果更多地落实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绝不能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具体说,做决策、上项目,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不能光算经济账,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好事要办,但不能草率决策、简单蛮干。

  二要清积案。下一阶段,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积案,各级政法机关将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制定疏通“出口”的政策,力争明后两年基本消化掉。对大量尚未形成上访的矛盾问题,也要尽快化解,避免积累激化。

  三要建机制。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矛盾问题突出,甚至把小事拖成了大事,大事拖成了难事,难事拖成了缠事,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

  下一阶段,将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业性调节仲裁组织建设好,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调动好,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中央的要求是,各地应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四要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心在基层,乡镇(街道)要由党(工)委副书记牵头,把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综合治理的大平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一些地方整合力量的尝试已经显示出成效。例如,广东各地搭建起了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平台,已经减少了基层各部门“踢皮球”的推诿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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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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