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面对公众质疑,政府首当查找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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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面对公众质疑,政府首当查找问题
2010年01月15日 15:37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面对近期各地水价上涨听证会招来的如潮质疑,国家发改委表示,价格听证会制度实施以来,有关社会议论的增多,表明这一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有关价格听证会的一些乱象,早已被舆论热议多时,此番发改委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这些意见并没有超出公共讨论的内容,最大的亮点,倒是其中“有关社会议论增多表明制度存在问题”的逻辑推理,令人颇有耳目一新之感。就在不久之前,面对水价听证会的公众质疑,发改委还只是在不停地向公众“解释”与“澄清”,如今能够改而转向听证会制度设计本身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实在是一个很可喜的变化。

  现实生活中,每当某个公共事件或某项公共政策遭到公众质疑和社会议论,我们能够看到的一些政府部门惯常作为,要么是辟谣澄清,要么就是敷衍解释。有的时候,恐怕连出面解释的政府部门,都并不奢望通过解释而获得公众的理解支持,而似乎纯粹只是为了走完这个“回应”的程序与过场,为此甚至不惜说谎编造。

  被一些政府部门辟谣的“谣言”,后来被证明为现实的例子,还真不少。最有名的例子,当属2007年股市的“五卅惨案”,多部门几天前还纷纷辟谣不会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却在几天后突然来个“半夜鸡叫”,将无数股民掀翻在地。其实,类似调整税率这样敏感的政策性话题,公众有猜测,你出于保密等原因,最多选择不说,怎么可以乱说误导公众?

  而在更多的情况下,面对热点事件中的公众质疑,一些政府部门的回应常常是一些毫无增量信息的官话套话,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名为解释回应实为回避问题。

  对于社会公共事件或政府公共政策,社会公众拥有基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众在热点事件中的质疑与议论,都是应该引起政府部门高度关注的民意表达。误导或者敷衍式的回应,无异于对政府部门基本职责的变相推脱,不仅会让问题本身越发恶性累积,更会严重伤害到政府部门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在突发事件面前,政府部门面对公众质疑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动辄怀疑公众的理解能力与常识判断,更不能站在对立面去想怎么忽悠公众以尽快了结当前问题,而应该是像发改委面对听证会制度的社会质疑一样,先去反思和检查制度设计上的各种真实罅漏,致力于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这才是政府部门对待公众质疑应有的基本行政理性,更是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关系、尊重民意直面问题应有的积极态度。(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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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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