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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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
2010年01月17日 17: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上海一月十七日电 (记者 陈静)中国首家省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上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新近成立。至此上海已形成区县、市检察分院和市检察院三级专门工作机构,从而成为中国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全覆盖的省级城市。

  据介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以下简称“未检”)是此间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依照法律规定,在审查批捕、起诉、刑罚执行、帮教观护及犯罪预防等检察中,采取与成年人有很大差别的专门刑事检察,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检察院未检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专业化的“未检”机构办理,就像生病的孩子要送专门的儿童医院或儿科门诊一样。

  一九八六年上海成立了中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少年起诉组”,一九九二年上海成立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据介绍,上海目前共有一百一十名专门从事“未检”的干部。历经了二十多年的探索、发展,上海检察机关创设了一整套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检察工作机制,采用“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并首创了涉罪未成年人庭审教育、社会调查、亲情会见、诉前考察、不起诉帮教、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等工作机制。

  有关人士表示,一些做法已经成为法律规范,推进了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进步。这些探索和创新在切实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的同时,更严厉打击了组织、引诱、胁迫、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据统计,二十多年来,通过教育挽救,其中近六成通过各种途径复学、就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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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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