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海难事故死者失踪者家属每人可获赔4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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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莆田海难事故死者失踪者家属每人可获赔40万
2010年01月18日 2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泉州一月十八日电 (孙虹 曾福志)记者十八日从福建石狮有关部门获悉,距事故发生迄今已经九天时间,在福建莆田海难事故中被撞沉的“闽狮渔三七八五”十一名失踪船员仍然下落不明,但理赔方案已经敲定,每位死者及失踪人员家属可获赔四十万元人民币。

  据悉,失踪船员家属对赔偿方案没有异议,于十八日上午与石狮市永宁镇政府及船主签订协议,赔偿金已全部到位。

  石狮永宁镇梅林村“闽狮渔三七八五号”渔船,九日中午在莆田秀屿区南日岛附近海域,与一艘天津籍集装箱货轮相撞,船上十四名船员落海,除两人获救外,其余的一死十一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启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调集大量海上专业救助船和救助直升机赶赴事发海域进行大范围搜救,并指令事发海域过往船舶参与搜寻。

  但由于出事海域海况复杂,有很多的渔网缠绕及不少暗礁,又逢寒潮大风天气,搜救行动困难重重。因觉得生还希望不大,不少家属在几天之前便按闽南风俗,开始为失踪船员“披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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