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委员:农村“空心村”蔓延亟待整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湖南政协委员:农村“空心村”蔓延亟待整治
2010年01月25日 11: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长沙1月25日电(记者 傅煜)“许多农户‘挪窝不腾笼’,将原有宅基地大量闲置,甚至占用耕地修建新房,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严重隐患。”正在此间举行的政协湖南省十届三次会议上,湖南政协委员、永州市政协主席陈金荣对目前湖南农村普遍存在的“空心村”现象甚是担忧,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空心村”的整治力度。

  以永州市江华县为例,该县共有521个行政村,农区14个乡镇的430个行政村都不同程度存在“空心村”现象,这其中农村建新房不拆旧房的比列高达80%,形成“空心村”的村庄达60%以上,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比例甚至高达70%—80%。

  陈金荣分析,这主要归结于农村传统观念束缚、规划滞后、政策法规不配套和执法难度大等原因。“现在村民对宅基地的私有观念还相当深厚,认为宅基地是祖先留给的产业,占用宅基地的多少往往成为一个家族在村庄上势力和财富的象征。”陈金荣还介绍,由于现有村庄建设大多没有规划,致使房屋更新换代加快;现行法规对农民住宅占地只以户均为限,而不以人均为限,给农民多占地提供了较大空间;农村大多处于偏远地区,有关职能部门对于农村违规建房现象执法不力或执法缺位,导致农村“空心村”迅速蔓延。

  “治理‘空心村’,事关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城镇化的推进、村容村貌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新农村、实现农村科学发展必须正视和研究解决的‘新矛盾’。”陈金荣表示,为切实治理好“空心村”,建议建设主管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科学制定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如建立城乡土地置换机制,允许农民在一户一宅原则下,原有农村宅基退耕后,按一定比例置换中心村或城镇建房用地;实施综合治理,如对于问题严重的“空心村”,实行农民新增宅基地指标“冻结”政策,限制村庄规模外延伸;积极推进中心村和乡镇建设,把治理空心村与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相结合。完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