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拟规定养犬至少交3万保证金引争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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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宝鸡拟规定养犬至少交3万保证金引争议
2010年02月11日 10: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46分报道,陕西省宝鸡市某社区近日制定了一则《社区养犬管理办法》。办法中除了规定养狗规范、饲养犬种、注射疫苗等基本内容外,最引人注目的规定是:“在职职工、内退职工、退休职工养狗,须先交纳8万、5万、3万元的保证金”。

  据了解,这个社区中养狗的住户占到了全部住户的10%,狗患问题一直难以解决,于是“养狗先交保证金”的办法便应运而生。那么,社区是否有权制定一个金额上万、干涉居民养狗的规定?以保证金为经济杠杆又能否达到遏制居民养狗的目的?关注今天的新闻正反方。

  正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 丁兆林

  反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 朱煦

  争论一:社区有无权利干涉居民养狗?

  丁兆林:有责任保护社区里的人身安全,就一定有义务去管理养狗。

  社区是否有权力干涉居民养狗,这一点是肯定的,而且不是说干涉居民养狗,而是社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社区里的人生安全。如果有责任保护社区里的人身安全,就一定有义务去管理养狗。因为狗对社区,每一个居住人都会产生生命的威胁。15%的健康狗含有狂犬病病毒,狂犬病潜伏期可以高达10年,而且狂犬病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这个方面毋庸置疑,对社区的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是有责任和义务的。

  朱煦:超越了社区作为一般性管理的制定范围。

  社区当然没有这样的权力,因为干涉就有强制的意味,特别是像宝鸡这个社区希望用经济杠杆,用非常多的钱来禁止社区内的养犬户养犬,这肯定是不合理的,而且是涉嫌越权。因为养犬有现成的规定,社区另行出台如此高额的养犬门槛,一定是超越了社区作为一般性管理的制定范围。

  争论二:3万元保证金的额度是否过高?

  丁兆林:3万元相对于狗对人产生的威胁,远远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3万元的额度在我看来并不太高,在网上搜一下可以看到,很多人被狗咬伤后,所花的钱远远超过3万,甚至最高的能达到90万,怎么能说3万会高呢?另外一个角度来说,3万只是保证金。而且经常会出现一些情况,有小区有人被狗咬伤之后,找不到狗主人,而被咬伤的人白白付出了很多代价,小区无良的养狗者对孩子、老人产生的威胁是非常大的,所以3万元相对于狗对人产生的威胁,远远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朱煦:取向有问题。

  3万元的保证金我觉得完全是一种异想天开,据新闻介绍,它是依照当地市民收入的基本数额计算出来的,但滑稽是在哪里呢?这样一个数额压在手里,实际上想达到的目的就是对一些不文明、不规范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还有是用这样的高额来阻止人们养犬。现在的问题不是要让更多的人不养犬,而是要让更多的人学会如何文明养犬,因此取向非常有问题。

  争论三:收取3万员保证金之后,是否能够达到规范养犬的效果?

  丁兆林:会起到更好的作用。

  收取保证金就说明社区已经在采取行动,通过保证金作为一种出现了伤人行动的补偿或者是维护资金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养犬的成本。另外,恶狗伤人之后,如果找不到狗主人,也可以有这样一笔资金对被咬伤的人起到责任,我觉得会起到更好的作用。

  朱煦:希望通过钱来解决所有的问题肯定不可能。

  钱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在很多城市都有养犬管理,比如进行注册登记、定期注射疫苗,而这些规定恰恰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收费式管理,但是多少都要收一点钱,因为管理后有成本。宝鸡这样一个社区希望通过钱来解决所有的问题肯定不可能,而且实践也反复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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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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