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出特别提示禁止饭馆“时令价”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北京发改委出特别提示禁止饭馆“时令价”
2010年02月11日 15:22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时令价”一类的模糊标价方式被明令禁止,今年春节,餐馆、饭店出售的时令菜肴必须要标明具体价格。出现价格纠纷后,消费者请完整保留消费凭证,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北京市发改委节前发出特别提示,餐饮业服务经营者销售的饭菜、酒水以及提供的服务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一经营场所内同一商品或服务,不得使用两种标价签、菜单或价目表。因为就餐人流较多、经营需要实行分时制用餐等情况时,应当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海鲜、水产品等商品,出售时应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时令菜肴必须标明具体价格,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的标价方式。 (记者张楠)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