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工业前“风云人物”贪污受贿千万一审被判无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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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化工业前“风云人物”贪污受贿千万一审被判无期
2010年02月11日 16: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上海2月11日电 (记者 陈静)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化工行业曾经的“风云人物”——范宪贪污、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宪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将被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同时判令,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悉,范宪曾先后担任过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副总裁,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数职。

  据查,2002年至2005年间,被告人范宪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森凌置业总经理陈洁,在上海森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先后两次改制过程中,采用虚构销售事实、虚列成本等手段,将该公司所有的公寓会所、多套商铺及商品房不纳入资产评估范围,故意予以隐匿。2005年底,范宪与陈洁共谋将已被隐匿的上述资产转入实际归两人所有的公司予以侵吞。范宪实际侵吞上述资产价值1027万余元人民币。

  2003年至2008年间,范宪亦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天懋公司两任董事长曹波、曹超请托,为他们在融资、收购如皋投资公司股份等业务中提供帮助,并收受两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202万元。另外,范宪在担任制皂集团董事长、如皋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明在贷款担保、拆借资金等业务中提供帮助,于2006年初收受张亚明给予的泛亚酒店价值500万元的股权。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人范宪与陈洁共同侵吞价值1027万余元的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范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价值702万元的巨额贿赂,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同时,范宪不属自动投案,故法院认为不具备自首等情节。

  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范宪犯贪污罪、受贿罪,合并执行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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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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