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始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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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开始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
2010年02月24日 15:33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2月2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内蒙古开始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每天每个卡拉OK终端8.7元。

  据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常务副总干事陈玉鹏介绍,自2007年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已在全国26个省份全面启动,3年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人民币。内蒙古积极推进娱乐场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将进一步提高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卡拉OK场所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局纪检书记段洪胜表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版权保护力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发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要责令经营者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作品;在取得权利人授权后,方可继续使用;对非法复制歌曲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部门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查处,并追究全部侵权使用歌曲的赔偿责任。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依法委托内蒙古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代为收取。(记者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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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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