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精神病不是逃生通道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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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精神病不是逃生通道
2010年02月24日 15:5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连续两天,都看到跟“精神病”有关的新闻。其一是兰州晨报2月23日报道,甘肃民警白某打车300公里拒付车费,被司机曝光至媒体。甘肃省公安厅就此事发表通报称,涉事民警2008年就已经精神狂躁症病发。现在车费已付,该民警被送精神病院。另一是河南商报2月22日报道,河南泌阳县一花甲老翁胡某2月19日晚在敬老院内用菜刀杀死5人。泌阳县政法系统一位负责人透露,胡某归案后,因精神病发作已经死亡。当地民政所所长已被免职。

  在兰州晨报的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目前,此事已妥善解决”。不知道甘肃省公安厅的同志们是怎么认为,作为非警务人员,我们总隐隐感觉此事貌似解决而已,实则大有不妥之处。如果白某确系精神狂躁症患者,而且2008年就已发病,那么他的领导、家人都该对此心知肚明。是谁让一个精神病发已经两年的人作为人民警察,一直身处保境安民的第一线?这一方面是对当地群众的不负责,另一方面也延误了白某的治疗和康复。所幸白某只是打车不给钱,如果像河南胡某这样操刀杀人,该怎么“妥善解决”?白某的领导,领导的领导都该为此承担失职的责任并接受严厉处罚。可惜,我们并未看到这方面的任何处理决定。

  所以,如果白某的领导不担失职之责。那么白某的精神狂躁症就显得别有机杼。众所周知,在很多案件的审理中,常常会给嫌疑人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而近年来,人们却发现,这项人道主义规定被某些别有用心、大有来头的人越来越多地当做“逃生通道”。把一门严谨的科学搞成了“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的葫芦案。

  而另一方面,河南泌阳的胡某真有病,理论上稳稳占据了上述“逃生通道”的有利位置,却在归案之后“病发死亡”。精神病不是心脏病,“精神病发”和“死亡”之间,颇有些“此处略去××字”的味道,自然也就容易想到“躲猫猫”、“做梦死”这样的流行语上去。

  把精神病当做处理棘手问题的护体神功,其最后的结果就是“精神病”正逐渐成为人们心目中,关于司法领域的一个相当不靠谱的词汇。长此以往,很好玩么?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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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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