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委书记关注民生呼吁加快社会保障立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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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市委书记关注民生呼吁加快社会保障立法
2010年03月09日 0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崔佳明)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委书记王燕文8日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呼吁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至此,王燕文已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启动审批“较大的市”,并逐步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建议》、《关于大力扶持智能电网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推进LED照明应用的建议》和积极推动电子书进校园等6条建议。

  王燕文说,社会保障是“安全网”和“稳定器”,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保证。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获得了长足进步,逐步形成了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为核心,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为基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近年来为了实现制度全覆盖,大量政策陆续出台,填补了社会保障的各个“空白”,中国正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宏伟目标迈进。

  王燕文认为,长期以来,社会保障作为经济体制转型和国有企业改制的配套措施发展,表现出一定的应急性和临时性,迄今为止中国缺乏统一的社会保障法。

  王燕文指出,中国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存在隐忧,主要是受制于人口老龄化的长期压力和社会保险缴费比率较高的影响,

  以江苏省扬州市为例,王燕文说,早在1986年,扬州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3年,2008年老龄人口已经达到总人口的17.8%。2009年,全市离退休人员达到19.3万人,比2000年10.4万人增加近一倍;人均养老金发放水平1151元,比2000年508元也增加了一倍;养老保险金总支出28.9亿元,则比2000年6.5亿元增加了三倍多。市区基金积累早在2005年就已全部用完,养老支付压力高悬。

  与此同时,社会保险的缴费比率较高不仅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也制约了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增加了按实征缴的难度。由于历史等原因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呈“碎片化”,容易造成社会保障的区域分割、部门分割和城乡分割。

  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的立法层次低,主体责任不明确,立法的分散不利于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社会保障约束力大打折扣,不利于遵守和适用。王燕文如是说。

  为此,王燕文代表从中国国情和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等发展趋势出发,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呼吁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创新理念和制度,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步伐,制定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障法。

  王燕文在议案中提出,要着重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制定社会保障发展长远规划。明确社会保障的性质、发展方向,强化社会保障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二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系统完整。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障的部门职能,逐步解决社会保障的部门分割和城乡分割;三是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在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统收统支,以丰补欠,加大对老龄化城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四是明确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要增强法律刚性,与税收、财政、投资等政策协同推进;五是明确各主体的法律责任。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由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共同承担社会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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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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