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称去年无针对该部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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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称去年无针对该部的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2010年03月09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9日电 公安部网站9日公布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度)显示,2009年,未发生针对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报告显示,2009年,公安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6条。其中,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43条,占2.2%;重要工作516条,占26.9%;机构设置和人事信息36条,占1.9%;便民措施1287条,占67.2%;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10条,占0.5%;公安统计数据24条,占1.3%。

  统计显示,2009年,公安部主动公开全国社会治安统计数据、全国出入境统计数据、全国火灾事故统计数据、全国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等24项。

  此外,2009年,公安部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2件,均及时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复议1件;作出维持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决定1件。2009年全年未发生针对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方面,2009年,公安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涉及交通管理7件,涉及公安法制工作、科技信息工作、公安统计数据各2件,涉及警务督察、经侦工作、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安装备财务工作各1件,其他8件。

  公安部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9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依法不予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15件。在依法不予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不属于本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6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件,因其他原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8件。

  报告称,如对该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电话:66262550,传真:66262550)。

  附件: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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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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