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院长:得不到有效监督 司法也会腐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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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高院院长:得不到有效监督 司法也会腐败
2010年03月12日 09:54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法院各项工作求真务实,用数据说明可信可靠,主题鲜明,直面问题。报告对目前法院和法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敢于直言、直接面对。

  “法官队伍的主流还是好的”

  司法队伍里的腐败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郑鄂认为,首先是要对任何司法腐败的行为采取“零容忍”。“司法腐败会导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去年,从最高法院到地方各级法院都出台了许多廉政措施,特别是最高法院出台五个禁令后,效果明显。广东高院也先后出台完善了廉政账户、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廉政监督员等五大制度。

  他表示,司法权的运行必须接受监督,“任何权力如得不到有效监督都可能会腐败。司法权也不应该有例外”。人民法院除加强内部监督外,还必须主动接受包括人大监督、法律监督、民意监督和媒体监督等外部监督。同时,对法官的整体队伍也需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我们法官队伍的主流还是好的,绝大部分法官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公正执法”。

  全省法院收案上升一成

  郑鄂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发,广东首当其冲。去年,广东全省法院收案又上升了近10%,达到了95万多件,其中增长的相当部分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引发的企业倒闭、金融借贷、股权争议、劳资等纠纷。“早在年初,我们就做好了充分的预判,并制定好相应的措施。”他表示,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灵活裁判措施,站在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能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积极运用协调调解、放水养鱼等方法。

  广东按照最高法院调解优先原则的要求,大力推行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执行和解、行政案件协调等各种手段和方法,取得了明显的实际效果。去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204592件,调解撤诉率达52.18%,我省法院调解结案首次突破50%这个大关。

  广东去年清理全国近1/6积案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也是每年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郑鄂表示,去年,广东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清理了占全国近1/6的案件,执结标的金额达到961个亿。

  “一些案件迟迟执行不了,确实有法院的原因,但是社会诚信也是大问题。”郑鄂表示,执行工作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关注和理解。

  “法院的大门永远为每一个有司法需求的老百姓敞开,绝不能因交不起诉讼费就把群众拒之门外。”郑鄂介绍,去年,广东法院共为33483件案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37.73万元,为3753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还不能涵盖司法领域特困群体的全部,尤其是因涉法纠纷致贫、致残的当事人。”他举例说,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被害人死亡,那么其亲属就可能因为这场意外陷入贫困,而一旦被告人又没有偿还能力,案件即便申请执行,最终也只会导致无法执行。

  在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郑鄂提出《关于从立法层面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建议》,在立法层面上将目前的司法救助制度范围扩至民事执行当事人、刑事被害人及涉诉涉访当事人等特困群体,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特派记者/郑佳欣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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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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