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太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台。其中明确,当地质灾害预警达到3级——可能性较大的注意级时,预警信息应通过媒体向全市播报。
应急预案规定,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监测单位、监测人及知情单位和知情人将通过电话、广播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受威胁群众预报,并报告政府部门。在地质灾害预警期,根据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的大小程度,政府将由小到大发出5级预警预报;当预警预报达3级或3级以上,预警信息将通过媒体向全市播报。
发生地质灾害后,依据严重程度、人员伤亡等,政府将由高到低启动小型(IV级)、中型(III级)、大型(II级)、特大型(I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无论出现哪种险情,由卫生、交通、通信等多部门组成的应急保障队伍将随时待命。 (记者 要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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