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期满20年老墓将可再续租 只需缴两项费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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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期满20年老墓将可再续租 只需缴两项费用
2010年04月04日 03:2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北京市殡葬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北京期满20年的“老墓”,市民政部门、法制办正在论证,清明后将出台具体续租办法,首次明确可以通过续费的方式继续使用。

  续租老墓只需再缴土地租赁费、墓穴管理费两项费用,“比初次缴纳费用大减。”

  北京众多老墓已“到期”

  墓地使用期限为20年。但目前北京一些建造时间较早的墓园如八宝山人民公墓、福田公墓、万安公墓内,已有很多老墓“到期”。对此,北京市民政部门正在和法制办进行论证,首次明确可通过续租方式继续使用。据悉,“续租”的年限仍不能超20年。

  对“无主”超期老墓,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正在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很可能涉及该问题,届时北京将依据国家立法进行处理。

  殡葬设施将纳入城市规划

  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殡葬部门正在起草《北京市殡葬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完成后,殡葬设施将像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一样,首次被纳入北京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该负责人认为,北京墓地50年够用是“从大局来算”,实际上,临近城区、交通便利、环境好的土地可能很快用完。“北京殡葬用地很紧迫,尤其是二三十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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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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