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管执法冲突事件背后:贫富差距加大酿矛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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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城管执法冲突事件背后:贫富差距加大酿矛盾
2010年04月12日 11:2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立在于城管有执法的认真性,但缺乏人道的恻隐性;小摊贩有生存的迫切性,但缺乏守法的自觉性

  “昆明城管执法冲突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近日公布——涉嫌参与“打砸烧”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4名打人的城管队员被停职检查或辞退。

  至此,发生于3月26日夜间至27日凌晨的“昆明城管执法冲突事件”暂告一段落。但带来的冲击仍余波未平,这一冲突事件也再次引人警醒和反思:城管执法为何引发暴力冲突?城管形象为何总是招人批评?城管与摊贩间的矛盾如何化解?

  占道经营引发的对抗

  4月2日下午,昆明市五华区通报了“城管执法引发冲突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涉嫌参与“打砸烧”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殴打某报社记者的1名城管执法人员被停职检查、3名协管人员被辞退。

  本刊记者根据官方通报和调查采访,尽力还原这起冲突事件的来龙去脉——

  3月26日20时15分许,五华区城管部门在例行巡查时,在红云路北仓农贸市场门口发现4个占道经营摊点。处罚过程中,摊主杨胜秀(女,56岁)准备骑车离开,城管人员拉扯三轮车时,杨胜秀随车翻倒在地,此时现场有围观人员起哄“城管打死人了”,导致围观人群迅速聚集。

  城管队员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并联系120急救中心把杨胜秀送到医院。警方在疏散围观人员时,部分围观人员围攻城管和民警,造成9辆城管车辆和5辆警车被砸坏或掀翻,其中3辆城管车辆被人点燃;9名城管工作人员、4名公安民警受伤。在前期处置过程中,民警和城管一直保持克制和忍让。

  到27日凌晨0时50分许,围观人员再次攻击城管和民警,现场秩序一片混乱。为了避免事态扩大,警方进行了强制处置,对现场涉嫌“打砸烧”的40人依法带离现场盘问。凌晨2时许,现场交通和治安秩序恢复正常。在处置过程中,当地某报社1名记者被打伤,还有部分围观群众受伤。

  此事发生之初,城管有没有粗暴执法?本刊记者事发后回访现场时,目击者马鲜梅对记者讲述:“26号晚上城管队员来执法时,老婆婆(指杨胜秀)坐在三轮车上,城管队员走过去连人带车掀翻在地上,液化气罐子砸中她的脑袋,躺在地上好久没起来。”农贸市场多位摊主也表达了对城管作风的愤慨。

  不过,五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天福否认当天城管有粗暴执法行为。据他介绍,当天城管队员发现了4起占道经营行为,其中3名摊贩接受了罚款100元的现场处罚,轮到杨胜秀时,她骑车离开逃避处罚,城管队员拉扯三轮车时车辆翻倒。苏天福表示,城管没有故意掀翻三轮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没有动手打人,没有与任何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

  当本刊记者问到城管队员是否都具备执法资格时,苏天福承认,当天例行巡查的7名城管工作人员中,只有1人是五华区城管执法大队红云中队中队长,其他6人都是聘用的“协管员”。处罚其他摊贩时,有1名协管员看着杨胜秀,后来也是协管员拉扯了三轮车。显然,这些协管员并不具备执法资格。

  在强制处置过程中,昆明某报社1名记者遭到围殴并受伤。负责调查此事的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进说,这个冲突是在城管协助警方疏散围观人员时发生的,打人者全为城管人员。据五华区通报,相关责任人五华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王立海被停职检查,3名协管队员杨明、李志华、刘骥被辞退。

  李进还介绍,警方对依法强制带离现场的40人和后期调查带回的6人进行了盘问,有确凿证据显示其中5人参与了“打砸烧”活动,警方对这5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有关案情仍在深入调查当中。

  流动摊贩的谋生压力

  据了解,冲突事件发生地附近是个城中村,居住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当天晚上的围观群众绝大多数都是住在村里的打工者,参与冲突的围观群众亦在其中。他们为何采取暴力方式攻击执法人员?本刊记者深入城中村进行了走访。

  目击者马鲜梅是北仓农贸市场的一名摊主,用200元的月租金租了一个摊位卖水果,因市场即将拆除,她用三轮车把香蕉拉到路边上卖。她和丈夫从农村进城打工已2年,记者问起为什么进城打工时,她回答:“老家人多地少,我们家9口人只有4亩多地,种的粮食不够吃,不出来打工还能怎么办?”

  马鲜梅告诉记者,她没有上过学,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丈夫小学没毕业就没读书了,两口子都不会什么技术,出来打工也没有受过职业技能培训。他们卖水果每月收入1100元左右,除掉房租和生活费用,就所剩无几了,这点微薄的收入还要赡养老人和供儿子上初中,日子总是过得紧巴巴的。

  在市场里卖日用品的严惠来自昭通市永善县,她的家乡今年遭遇特大干旱,使本来困窘的生活更加艰难。她对记者说:“小春粮食都绝收了,麦子长不出来,花椒也不结果实,看着种地没指望,我们村里十几个年轻人就约着来昆明打工。”她们都在市场里做小生意,男人们就在工地上做苦力活。

  因农贸市场容量有限,一些进城务工者在街道上摆起了摊铺,他们都曾被城管罚款或追赶,纷纷向记者诉说对城管的不满。来自曲靖市农村山区的张桂英介绍,她女儿摆摊卖菠萝,最近一个月被城管罚了两次,每次200元,辛辛苦苦赚点钱都被城管罚掉了。四川籍打工者雷波说:“城管经常来,你要跑他们就追你,抓到了就罚钱,很少有跟你和和气气讲道理的。”

  住在附近的昆明市民李常明主动对记者说:“我们有时出来散步,看到在背街的巷子里有人卖菜,城管冲过来就把人家的秤收了,把地上的菜用脚踩烂。人家小贩也不容易,在巷子里又不影响交通,何必这样不近人情呢?”

  本刊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名务工者,他们都来自贫困农村,老家人多地少,种地没有出路,于是出来打工谋生,但因为没读过几年书,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在城里难以找到理想的工作,只能在城市的边缘艰难生存。他们并不奢求荣华富贵,只希望城市里有他们安身立命的场所。务工者杨振兴说:“其实我们只想养家糊口,想让老人过得好一点,想让小孩多读点书,长大以后比我们有出息,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城管”身陷制度困境

  近年来,城管执法引发冲突的事件频繁发生。2008年1月,湖北天门一名市民用手机拍摄城管粗暴执法时,竟被城管殴打致死;在京沪穗等城市,城管执法冲突事件也屡见不鲜。在许多市民心目中,城管几乎成为了“粗暴执法”、“欺压弱者”的代名词。

  昆明市城管局道路容貌管理处处长刘䶮说,城管工作内容庞杂,道路容貌管理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这部分工作却是困难和矛盾最多、群众意见最大的。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他们的谋生手段比较简单。由于城市农贸市场容量不够、占道经营成本较低等原因,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选择了占道经营。据估计,昆明市主城区流动摊贩数量在4万名以上。

  “占道经营是方便了流动摊贩,但这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不能凌驾于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之上。”昆明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李光春认为,占道经营的行为影响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和品位的提升,影响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威胁。他介绍,去年昆明市城管部门共接到市民举报占道经营22414件,举报店外经营7280件,说明市民对流动摊贩意见很大。

  “接到群众举报以后,城管执法部门必须去查,不查就是不履行职责。”李光春表示,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猫和老鼠”关系的确属实,因为摊贩看到城管就跑,城管队员就追,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是必然的。城管部门曾尝试“引摊入街”、“柔性执法”(如成立女子城管队)等办法,但收效甚微。

  李光春坦言,如今城管执法环境日趋险恶,仅去年上半年,昆明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有171人受到伤害,花费医药费11万余元。也有城管部门人士向记者抱怨说,城管部门的执法手段比较弱,不如公安机关执法手段硬,希望能强化城管执法手段,如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等。

  接受采访的有关专家则指出,城管“扩权”的欲望令人担忧,若成为现实,可能会使矛盾更加激化。城管部门面对的是弱势群体,并不是为非作歹的坏人,他们违反城市管理法规是迫于生存需要。生存与执法孰轻孰重?以维护城市形象等名义强制封堵摊贩的谋生途径,即使符合法律法规,其正当性仍值得质疑。

  能不能不“粗暴执法”

  “冲突事件的背后,是社会矛盾积聚和贫富差距加大。”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分析道,人们都有同情弱者的心理,对城管的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多有不满,但采取“打砸烧”等暴力方式围攻城管和民警当然不对;而作为一种社会情绪的宣泄,冲突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值得警惕和反思。

  金子强教授认为,城管和摊贩的矛盾由来已久,城管执法有理有据,摊贩为生存天经地义。二者的对立在于城管有执法的认真性,但缺乏人道的恻隐性;小摊贩有生存的迫切性,但缺乏守法的自觉性。城市管理固然重要,但摊贩的生存权利更应重视,政府应为他们提供相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从根源上讲,务工者输出地政府应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务工者的就业能力。

  云南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说,同样罚款200元,对小摊贩和私家车主来说,两者承受能力显然不一样,对摊贩来说一辆三轮车就是重要财产。罚款并不能遏制占道经营的现象,反而会促使摊贩想方设法弥补损失,同时激起摊贩对城管的怨恨,“粗暴执法”更是引发冲突的直接导火索。因此要解决城管与摊贩的矛盾,首先要解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和“粗暴执法”的问题。

  “道路的功能是通行,经营的地方在市场,对摊贩的治理应当引摊入市。”刘䶮说,“摊贩存在是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非城管部门独自可以解决。有关部门应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贸市场的数量和容量,降低进入农贸市场的门槛,才能实现引摊入市。”

  有受访人士指出,执法部门大量聘用“协管员”,这些人不具备执法资格和素质,但是经常“协助”执法行动,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本刊从昆明市城管局了解到,目前昆明市主城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城管执法队员只有500多人,但招聘的“协管员”却有1000多人。

  王冰介绍,目前城管执法的依据主要是《行政处罚法》,国家层面没有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各地纷纷制订了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但仍存诸多问题,有必要出台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如果立法,应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样,有许多条款保护弱者的权益。”□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伍晓阳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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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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