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打破晋升“天花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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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打破晋升“天花板”
2010年04月16日 11:29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个公务员,只要工作认真努力,年度考评合格称职,工作一定的年限,就可以晋级、加工资,只要发展顺利,二十余年后,即使他一直干着同一份工,他的收入也能达到处长级别。深圳今年推行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打破了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使公务员不再官本位,将极大地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样本

  普通公务员王涛的传统“官道”

  2008年,在经历了笔试、面试和资格审查……堪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以后,王涛(化名)终于成为了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执法队的一名普通公务员。

  在王涛所在的执法队,有42个公务员编制的执法员,此外还有数十名编外人员。执法队里级别最高的就是大队长,属于副处级,3个副队长属于正科级,5个中队长属于副科级,其他都是科员和办事员。也就意味着,要晋升,就必须去争这几个位子,争不到级别就上不去,而工资待遇也就只能原地踏步。按照干部年轻化的趋势,等到30岁左右,还“混”不到一个副科的话,这辈子基本就定型了。“等到退休后如果还没有空缺的话,就只能给你一个副主任科员的待遇退下去,这样的经历太让人绝望了。”

  在深圳各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有着很多像王涛一样默默工作,却仕途“渺茫”的普通公务员,由于职级较低,职数较少,他们在晋升发展过程中,都会很容易遇到职业的“天花板”:晋升无望,待遇难涨,进而应付工作,萌生离意。

  为何改

  深圳承担改革试点任务欲破难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务员管理采取的是“大一统”模式:考试一张卷、培训一堂课、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待遇一锅饭……从事综合管理、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与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

  这样一来,不仅无法满足选贤任能和培养人才的需要,而且各种待遇都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导致公务员队伍“官本位”意识浓厚。由于受到机构规格和职数限制,基层公务员晋升空间狭小,大家都想挤进上级机关而不安心基层工作。为此,不少单位就以各种理由分拆、增设机构、提高规格以相应增加领导职数来解决干部待遇,进而又加剧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弊端。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2005年在国家颁布的《公务员法》里,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实施公务员聘任制。2008年8月,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了深圳。“目前,公务员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无论从国家的部署还是从社会的要求来说,下一步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都必须是公务员自身。”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曾在动员大会上提到,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不是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今天改还是明天改,是主动改还是被迫改的问题,而深圳将义不容辞,履行好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改革探路的使命。

  2010年2月3日,深圳市政府一纸文件下来,改变了基层众多“王涛”的命运……当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规定,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将被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分别实施不同的招考、培训、管理、交流和晋升方式。

  怎么改

  三大职类各走各道,打破晋升“天花板”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设计,深圳此次改革的重点是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并根据两类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其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也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将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

  在这样的分类下,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约6300人,统一划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再加上此前已经推行改革的公安队伍,改革后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万多人,约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3.5万人)的69%。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仅确定了市气象局的两个处共16人,以后将逐步扩大范围。从此以后,这一大批身处基层的“王涛”被从传统的“官道”中剥离出来,“大一统”的管理模式以及职场的天花板就此被打破。

  3月10日,分类实施方案发布一个月以后,深圳又发布了两个配套文件:《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为这两类公务员“度身定造”了新的选拔、录用、考核、交流及晋升体系。与过去按部就班竞争副科、正科、副处、正处等级别相比,分类管理改革后,行政执法和专业管理类公务员在职级的晋升上将采取各自的考评方式:每一职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

  这样一来,身在基层的王涛再也不用削尖脑袋往上钻了。只要工作尽责,考核达标,他的薪酬每年都可以得到提高,而工作3—5年以后,就可晋升一个职级,如果“仕途”顺利,只需花上24年的时间,就可从一名七级执法员晋升为一级执法员,薪酬也可以从7000元,上升到1.5万余元,即他的薪酬待遇不会低于走官道上升的处级干部的待遇。

  “这样一来,让我看到了在基层待下去的希望。”王涛说,“就算我干到退休还不是个处长,但毕竟可以通过自己努力,拿到和处长相近的薪酬待遇,这样在基层干活才能安心。”

  2月25日,改革伊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出现了一则招考公告:公开招聘350名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对于这一批“新人”而言,他们所要走的,将是一条全新的“官道”。

  专家说

  公务员改革还可以进行更多探索

  “分类管理,会淡化公务员系统内的官本位导向。”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专门从事公务员法规和管理研究的副教授吴海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深圳市分类管理改革的方案看,其行政执法类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范围主要以某类行政机构或其内设处室为实施对象,这其实与分类管理的本意是有一定违背的。吴海燕建议,分类管理应以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为依据而非以机构性质为依据,深圳的做法是否会使分类管理沦为为这类机构或处室解决人员待遇问题的一个渠道仍有待观察。此外,如何通过分类管理改革真正实现职业分类的目的;除了考虑按工作内容进行分类,是否还可以考虑按承担的工作责任进行政务类与事务类的分类等,深圳还可以进行更多的有益的尝试与探索。(吕冰冰 叶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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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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