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地震所致三无三孤人员实施临时生活救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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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对地震所致三无三孤人员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2010年04月16日 1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16日联合通知决定对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0元人民币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

  通知决定,从青海玉树地震灾害发生之日起,对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时间为3个月。青海省政府可根据当地特殊情况,适当提高“三孤”人员补助标准。补助金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实行按月发放。救济粮的出库、调运、加工和发放由粮食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办理。

  通知称,发放补助所需资金,通过中央财政已安排的2亿元抗震救灾综合财力补助中解决;救济粮由中央从中央储备原粮中无偿划拨给青海省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原粮的出库、调运和将原粮加工成成品粮,免费提供给救助对象。

  通知要求,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抓紧实施,及时、足额地将补助金、救济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要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不重;要切实加强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的发放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无偿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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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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