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市人大代表批评青年讲粗话 厕所旁被打死》一文曾报道了寿县畜牧局动检所所长、六安市人大代表陈某上公厕时,因看不惯厕所内一青年打电话粗话连篇,说了对方一句,竟遭到这名青年的毒打,当场身亡的事。记者昨日获悉,凶手李龙今日将被执行死刑。
2009年3月16日晚21时30分左右,寿县寿春镇照壁巷与钱李巷交叉口公厕处,李龙与陈某发生口角,李龙使用暴力殴打陈某。陈倒地后,李龙继续用脚踢、跺其头部,并用一重约33公斤的石头砸其胸腹部,致陈某当场死亡。案发后,李龙逃离现场,随后被警方抓获。据了解,李龙2006年曾因犯抢劫罪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07年3月9日刑满释放。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龙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外,李龙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2009年8月5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龙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冯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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