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十类矿井不得通过验收 防王家岭事故重演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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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规定十类矿井不得通过验收 防王家岭事故重演
2010年05月10日 11:3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47分报道,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出新规,新规规定十类建设矿井不得通过验收。

  328王家岭透水事故发生已经一个半月了,建设中的矿井发生事故,38人遇难。山西出台这样的十项规定正是为了加强安全监管,避免以前一些事故的重演。

  山西省对于建设矿井的验收环节作出了一个完善的规定,十种不能通过验收的建设矿井包括:安全监管疾控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没有健全;矿井相关负责人没有到位;建设审批手续不全;开工报告上没有批复;矿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到百分之百;存在购买、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施工队伍监理单位没有资质;还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十种。这十条涵盖了审批、开工、施工、管理、监管等煤矿建设的各个方面,我们希望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即便是王家岭矿这样的救援奇迹我们还是不愿看到,希望完善措施以后矿难能够少发生一点。 (记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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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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