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非法采砂屡禁不绝 政府执法限于瘫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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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赣江非法采砂屡禁不绝 政府执法限于瘫痪
2010年05月11日 07:23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核心提示

  目前,江西汛期已经来临,大江大河堤防安全度汛形势不容乐观。但在赣江南昌段,却有数量众多的采砂船、运砂船在暴利的诱惑下非法大量采掘河砂,不仅影响堤防和大桥安全,对生态破坏也很严重。治理非法采砂现状如何,又面临怎样的困局,请看记者调查。

  非法挖砂疯狂上演,甚至在白天公然作业

  电话举报以天气不好为由被搁置

  5月9日,暴雨初歇。在赣江大堤,南昌市东新乡东新村村民彭阿生(化名)告诉记者,“这两天暴雨,江面上偷采河砂的船只少了很多,平时蛮多哩”。他担心地说,“汛情有点像1998年洪水的苗头,要抓紧管啊,否则赣江两岸的群众不安心哦。”

  近期,赣江南昌段非法盗采河砂现象严重,非法采砂船无人监管,集中在桥梁、堤脚附近疯狂偷采,甚至发展到白天公然作业。

  4月22日,有东新村村民举报,铁路大桥和过江高压线铁塔附近,围聚了大量非法挖砂、运输的船只。下午1点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数十条挖砂、运输船只正在作业。知情人称,该水域的采砂船都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于非法采砂。

  13时05分,记者拨通江西省水利厅24小时热线举报电话,一位姓马的同志说,一个多小时前有村民举报过,因为是实行属地管理,南昌水利局会进行处理。

  13时30分,水利厅热线举报电话回复,南昌水利局答复,反映情况属实,因今天出船不安全,等天气情况允许会派执法船只进行现场执法。而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气象资料显示,当天北风小于三级。

  随后,南昌市水利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非法盗采量已超出正常开采量6倍左右,直接威胁着堤防、护岸、桥梁、饮用水等水利工程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月28日,记者随南昌水政执法巡查组行船至红谷滩新区红角洲江段,见标号为“南采0068”的采砂船停在江中,与一艘满载河砂的运输船靠在一起。执法人员攀上采砂船大声询问,两艘船都空无一人。南昌水政执法监察支队队长崔立帆介绍,水政执法经常遇到这类情况,船上无人,不知道合法还是非法,不敢动船只,只能登记后离开。

  “这些船要么没号,要么三天两头改号,水政部门难以识别,”新建县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队长闵臣洋无奈地说,“船主一般不在船上,我们只能要求船员做笔录并开出罚单,但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就是执法同时犯法。”

  据了解,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须经水政主管部门许可、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方可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厚田乡狮子村村委会主任夏邦军说,“正规作业区都有许可证,水政、乡镇村的干部24小时蹲守,采用定船、定量、定时、定点、定功率的‘五定’办法轮采,避免无序滥采。”

  专家呼吁,汛期来临,今年江西境内雨水偏多,大江大河堤防安全度汛形势不容乐观;非法盗采河砂,严重危及大桥、堤防安全,应迅速扭转河道采砂执法瘫痪的现状。

  此外,专家分析,盗采河砂对生态的破坏也是严重而长远的。挖砂对水域生态环境带来的灾难是毁灭性的,它使天然的鱼类栖息场所发生变化,直接影响鱼类的产卵、索饵、育肥,严重破坏鱼类的栖息环境和底栖生物的生存场所。

  开采计划360万吨,盗采却超2000万吨

  巨大的利润空间导致偷采现象愈演愈烈

  南昌水利局介绍,赣江南昌段105公里内目前有10个作业区,其中3个进行了招标拍卖。

  南昌水利局纪检书记杨剑波说,非法盗采河砂主要在作业区外,“为了达到赣江河砂资源的采补平衡,省里连续几年给南昌制定的年开采计划都是360万吨,但随着经济迅速发展,每年盗采的数量估计突破了2000万吨”。

  据了解,一艘采砂功率为780千瓦的采砂船一个小时大约可采砂1000吨,偷采一个晚上(按10个小时计算)可采砂1万吨,每吨按照10元计算,一个晚上有10万元的毛收入,扣除柴油、人工工资、机器损耗等费用,仍有高达7万元的利润。同时,通过招标拍卖的采区,河砂价格在10元左右,偷采的价格在5元上下,巨大的利润空间导致了偷采现象越来越厉害。

  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违法成本较低,甚至出现采砂船和运砂船的船主主动缴纳罚款,领走船只继续偷采、偷运的现象。

  南昌市水利局提供的数据表明,在江面采砂的船只有240艘左右,运砂船超过1000艘。按规范有序和“三证”齐全的要求,实际上只有30艘船符合条件,而且30艘船足够承担完成规划的开采量。

  赣江沿线有些村的村干部和群众为保护堤防和大桥、岛屿的稳定,进行过多次交涉,在制止船主的非法采砂行为过程中还发生过冲突。

  杨剑波介绍,最近加大了打击力度,4月27日晚和水上公安联合行动抓了三条船,秩序有所好转;并且,南昌市准备组织联合执法队伍,成立联合执法长效管理办公室,公安、法院、检察院、水政部门都会参加。

  对此,专家表示,面对强大的利益诱惑,靠突击式的整治显然无济于事,应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政府规定成一纸空文

  多头管理导致监管形同虚设

  “作为主管部门,水利部门无法协调其他部门。”南昌县水利局副局长万荷生说,“水政执法人员面临法律疲软、无强制手段、人员不足的困境,对方有现代化的偷采和通讯设备,有专人盯着水政码头,执法人员一出动,江面上就收到风声,停采走人,我们无法现场取证,大多数情况也就不了了之。”

  杨剑波说,按照江西省和南昌市有关规定,“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就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管好自己的船和河段,保证所辖区船只集中停靠;由于部分乡镇政府缺乏监管,导致非法采砂第一道防线失守。

  “滩涂非法造船主体责任不明确,没办法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采砂行为的蔓延,”杨剑波介绍,赣江沿岸的大堤、滩涂上非法造船的地方有20多处,正在打造和将要下水的非法采运船只就有26艘,“国防科工委管造船的标准却不管用途,交通海事部门管水面违章、超载情况却不管有无证件、是否违法采砂,水政执法部门人少、设备落后且缺乏必要的执法手段和强有力的法规支撑”。

  当地一些政府官员表示,对偷采行为很难进行有效监管,有关部门曾召开过针对非法采砂的会议,要求当地政府协助管理非法采砂。但地方政府没有执法权,很难上船检查,对挖砂船也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罚。

  南昌市一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纪要中,相关部门也承认执法缺位、制度执行严格不起来、惩处不到位是当前的突出问题。

  相关部门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水面执法是难点,但按照现有的国家、省、市有关采砂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严格执法,还是能够有效遏止非法盗采河砂行为的。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梁木生告诉记者,作为国有资源,河砂的采集需要办理正规的采砂手续,并通过竞标取得采砂权,进行合理、有节制的采砂。

  梁木生介绍,江西省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制定河道采砂控制规划,实行可采区和禁采区划定和管理,建立了河道采砂专家论证制度,初步实现了河道采砂的依法管理和有序开采。对于违法成本较低、执法难以到位、手段不足,以及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未落实到位等问题应该摸索出一套方法。

  梁木生还说,越界偷采、超采,成为这个行业普遍的潜规则,政府的规定最终成了一纸空文。把好巡查关、把好防控关、落实联合执法是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行之有效的方法,关键在于是否动真格。“严格的条例、松散的执行,只会让采砂行业偏离轨道,转为行业潜规则的暗箱游戏。”(吴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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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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