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抓”与“先拘人再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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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抓”与“先拘人再说”
2010年05月11日 09:56 来源:重庆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连日媒体报道了两条“执法荒唐奇闻”,引发广泛热议。

  一条是湖南宁乡县道林公司恶意拖欠100多名农民工工资达122万元,农民工虽然赢了官司,但执行已两年多却分文未拿到。益阳赫山区法院正式委托宁乡县法院执行局,对道林公司法人代表文军执行拘留15天的裁定。宁乡法院执行局某局长却表示:“大家跟文军平时都认识,不好意思去家里抓人。”

  一条是因土地纠纷的河北灵寿县6农民被刑拘。明知不够刑拘条件,县公安局局长张庆华指示“先拘人再说”。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涉及的事情无下文,而未交保证金的村民后被判刑。当法制科原负责人张文慧质疑这些村民的拘留证无原始存根,不符拘留证开出程序后,她被撤销职务。

  该抓的“不好意思抓”,而不该抓的却“先拘人再说”,这让法律“很受伤”。

  执法者为何“不好意思抓”欠薪老板?如果是因为与老板认识就“不好意思抓”,那法律岂不是如同儿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拘留15天的裁定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好意思抓”这种选择性执法,伤害了公平正义,而且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

  “不好意思抓”背后也许是“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或许还有点恐惧:把他抓起来,可能把自己咬出来。不然文军怎么敢组织黑势力屡次打伤讨薪农民工,敢拒不执行法院限期归还欠款的判决,敢阻挡执行干警依法冻结公司存款,甚至敢扣留警车和干警?老板如此强硬,司法如此软弱。谜底可想而知。

  而“先拘人再说”则底气十足,霸气冲天。为什么?因为抓人放人都能收钱。要取保候审交两万元保证金,案子就可“活办”。而“灵活执法”收上来的保证金,则99%都会被罚没,罚没的理由更“灵活”———传讯不到、私自变更居所、串供等等,哪个顺手就用哪个。荒诞的是,代表法律威严的刑事拘留证居然可以做假!是可忍孰不可忍!

  更令人震惊的是,假拘留证背后的灰色利益链已然成了“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执法经济”变成“执罚经济”,成了一个捞钱的系统工程,分工精细、利益均沾,在疯狂的利益面前,法律是糊墙纸,执法者的操守也早就被扔进了垃圾桶。为了“执罚经济”,该局肆意践踏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这能不让人感到担忧吗?为了抓钱,故意抓错人,而在抓人者数钱的背后,却是一些公民身心被摧残。当一张张钞票成为“潜规则”的筹码之时,人民公安的形象却在一步步降低,更严重的是,践踏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好在丑态已经曝光,当如何处理,人们拭目以待。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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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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