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案”主审法官日记:合议庭内部曾争议判决——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文强案”主审法官日记:合议庭内部曾争议判决
2010年05月11日 14:58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10年1月18日 天气:小雨 会见文强

  刚上班,茶叶还在沸腾的开水冲泡下浮涨起落,检察院的同行们就拖着大箱子来到我办公室。

  文强案终于起诉到了法院。

  文强,一个重庆政法界响当当的名字。提起他,我就想起踩在张君脸上用手机给领导报告“张君被抓了,在我脚下”的身影。后来张君案就是在我们这个老法院办公楼的大审判厅开庭审理的,庭审时文强也来旁听了案件,他一直盯着被告席上的张君,眼神犀利而敏锐。现在,他也变成了起诉书中的“被告人文强”,也将在张君站立过的地方接受审判——那个地方也曾是他坐着注视过的地方。命运的安排有时真像杯中的茶叶,沉浮不定。

  来不及多想,我立即召集参与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开会,进行庭前准备工作的部署。合议庭成员是两位经验丰富的男法官,也是我极为熟悉的同事,他们出色的业务能力会让我肩上的担子轻一些。法官,最忌讳的就是独断。合议庭成员将共同为全案履行法律人应有的职责。

  为了尽可能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及早知晓被指控的事实,我决定在下午就亲自带领合议庭赶到看守所为文强等5名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和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他对指控事实的初步意见,也顺便观察一下文强的精神状况。

  下午的天色更加阴冷,看守所灰色的大门愈发显得沉重。办理完提讯手续后,我们在公安专案组同志的引领下来到了文强的羁押房间。这是一间长方形房间,正中央摆放着一张黑色木桌,桌子上有一个保温茶杯,离桌子三米处摆放一张单人床。

  文强坐在桌子后面,脸对着门口。他身穿黑色外衣,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整个人显得有点疲惫。我们一行人坐在他的对面,告诉了他我们今天来的目的。随后书记员小贾把起诉书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一一介绍后递给他,他迟疑了一下,问我:“这些东西是给我的吗?”我告诉他所有材料都是送达给他的,之后还要他亲笔签收。文强这才接过材料,取下眼镜后鼻子靠着材料开始仔细阅读起来。小贾刚准备递过送达回证让他签收,我用眼神示意先不急着签,让文强仔细看了再说。

  约莫半个小时后,文强粗略地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副本通读了一遍,这才有点激动地向我表达他对起诉书中某些指控事实的意见,我拿出笔记本将他的意见详细记录下来。随后,文强又拿起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始逐项仔细看了起来。尽管他长期从事政法工作,但我还是将他在法庭上享有的每一项诉讼详细地解释了一遍,他听得很认真,不时还插话问上一两句。最后他才在送达回证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按捺指印。

  履行完送达的所有手续后,我专门了解了他的身体状况。他回答的声音不大,有点缓慢,说自己有点高血压,其他方面还可以。我就让他在庭审时避免情绪激动,要冷静地陈述自己的意见,听从法庭安排,不要与公诉人发生过于直接、激烈地对抗。

  他点点头,表示一定配合法庭的审判。整个过程中,他始终没有直接与我有较长的眼神交流,偶尔盯我一眼又赶紧移开,多少显得有点心绪不宁。也许是因为从执法者到犯法者之间的人生角色转换太快,他还难以接受如此巨大的反差。

  “你要相信人民法院会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地审理本案。”临走前,我郑重地对他表态。他用力点了点头,表情稍显轻松。

  回到法院,合议庭全体成员抓紧时间熟悉检察机关移送过来的主要证据复印件等案件材料,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地熟悉案情,为及早拟定出符合本案实际的庭审计划和应急预案。今晚又得在加班中度过了。

  2010年2月1日 天气:晴转多云 开庭前夕

  今天一走进办公室,书记员贾秀春就将打印好的文强案“庭审提纲”、“庭审应对预案”以及“审理进程计划预案”三份材料放到办公桌上。这些材料就是从1月18日以来的时间里我们合议庭全体成员加班加点工作的结晶。

  “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这是在法庭上坐过的法官们都知道的真理。一场出色的庭审是庭前无数辛劳的凝结。文强一案,涉及到众多的指控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加之影响重大,尚未开庭就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庭审过程将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如何将该案的庭审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地进行下去,将成为检验重庆法院审判水平的试金石。这个时候,我们这三个人不仅代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更是在全国同行面前代表我们重庆法院刑事法官的整体水准。

  一句话,千万不能有任何差错。

  有时候,压力就来自于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高标准;就来自于你的行为将代表一个集体的水平。

  准备是个痛苦的过程。无休止地开会、研究、否定后又推倒重来。我们仔细地研判每天庭审可能进行到哪一阶段、仔细地估计辩护律师可能会对庭审程序提出何种异议以及应对的法律依据、仔细地预测被告人可能会出现何种情绪反应、仔细地设计被告人的身体如果出现不适该如何应对……最后我已经记不起来到底商量过多少种“可能性”及应对方案,翻翻那个为本案才启用的全新工作笔记本,封皮上已经布满了汗渍和褶皱,每一页都是密密麻麻的记录和删改印记,不时还能见到残留的烟灰,那是在大家都为同一个问题陷入僵局而集体沉默时的“规定动作”:抽烟。书记员吴仕春为此经常将门窗全部打开以示“抗议”。可以说,许多确定的解决方案都是在一个个烟雾缭绕的夜晚中诞生的。

  我拿起桌上那三份材料再次翻看起来,试图又找点还没思虑完善的死角。翻看着,我目光落在了辩护人名单上面:杨矿生、倪泽仁……据说二人是京城律师界很有名气的刑事辩护律师,杨矿生曾经在最高检工作过,而倪泽仁则是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教授,法律从业经验相当丰富。我突然意识到之前我们都是在准备法律层面的东西,忽略了对辩护人个体作更深层次的了解,包括曾经的辩护经历、执业风格。我连忙打开电脑,在“百度”中仔细搜查关于这两人的一切信息,包括倪律师的博客文章。其实我也不能确定查看这些信息到底能起到什么样的具体作用,只是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准备得充分点、再充分点!

  下班前,我将法袍、法槌从柜子里取出,整齐地摆放在办公桌上,接着又最后再看了一遍相关预案和计划,然后关门离开了办公室。这是受案以来我第一次准时下班。好好休息,等待明天法槌敲响后的全力以赴。

  2010年2月7日 天气:阴冷 庭审“马拉松”结束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间是凌晨两点十五分。一个小时前,这场“马拉松”式的庭审才暂告一段落。我现在的感觉就是极度疲倦,但又睡意全无,整个大脑还处于激烈庭审时的高度运转状态。干脆写点东西。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命运也是十分悲痛的……我也希望全市公务员,尤其是政法、公安工作战线上的公务员,以我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文强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认真而缓慢地读了他在庭审间隙写下的字句。我内心相信他此刻说的是真心话,毕竟“命运十分悲惨”正是他现在的真实写照——自己与妻子均身陷囹圄,曾经拥有的显赫身家也一朝成空。

  这是我这六天来第一次进行的感性思考。六天高强度、高效率的庭审,我的思维完全集中在事实、证据、法律这三个维度之间,一时竟忘了自己腰椎间盘突出的老毛病,现在才感觉到疼痛已经让我无法直起腰杆写作了。

  庭审的重头戏首先就是对文强的讯问。控辩双方的焦点集中在很多笔指控事实是否属于“收钱后利用了其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及“下属在春节及文强生日期间向文强送的钱到底是贿赂款还是一般的礼节性馈赠”上面。文强在很多时候都否认自己利用了职务便利,基本都把春节时下属所送钱财看作是朋友间礼尚往来。这些争议统统都将留待庭后评议时解决,但至少一个中立、公正的法庭给了文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这正是现代社会中正当法律程序的精髓所在。

  庭审的第二个重头戏就是法庭举证。公诉机关花了整整三天才将庞大证据群举示完毕。通过举示证据,复杂的案情逐渐明细起来。但是举证后让我们合议庭感到比较疑惑的事实主要有三个:赵利明送给文强的那副号称是张大千真迹的“青绿山水图”、陈涛行贿文强的40万以及罗某所送文强的10万元。

  争议最大的就是这幅“青绿山水图”了。我内心中无法挥去的疑问在于:第一,价值鉴定缺乏科学的依据。价值鉴定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价值鉴定结论中缺乏真伪鉴定,而这正是价值鉴定的基础。真伪不定,何来价值?第二,鉴定的价值与赵利明行贿文强的常规。赵利明行贿文强的数额不大,一般出手都是两三万元,为何突然之间馈赠如此昂贵的名画?而综观其送画的前后时间段,赵利明并没有特别的请托事项需要文强办理。第三,文强对该物的处理也不符常规。如此珍贵的艺术品却被文强夫妇弃于自家杂物间内,足见文强并未当此物为货真价实的“真迹”。

  对陈涛送的那40万元行贿款,我也十分疑惑:文强与陈涛二人在庭上均对这个事实予以否认,同时这个数额也与陈涛日常行贿文强的数额不符。在二人分开羁押的情况下也不存在串供的可能,那么现有的指控证据就只有文强妻子周晓亚的供述,证明力度是显然不足的。

  对文强收受罗某10万元的事实,罗某的丈夫在成都因涉嫌犯罪被成都警方羁押,显然身为重庆警方的文强要帮忙就只能利用他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成都警方的相关人员来实施,属于明显的斡旋受贿行为,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恰恰缺乏能证实文强的行为是斡旋行为的证据!

  不知不觉之间,天边已经泛出鱼肚白,必须赶紧上床小睡一会了。为了抓紧时间,中午之后合议庭就要开始讨论、研究全案的事实了,我们只有一个上午的休整时间。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