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千万富翁沦落”的隐形损失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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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千万富翁沦落”的隐形损失
2010年05月19日 15:2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武汉晚报》登载的“湖北千万富翁沦落为工地看守”,我相当同情那个人。

  他与我非亲非故、素昧平生;我也知道很多富翁没有“发财立品”,道德水准、公民意识没有和财富一起水涨船高;但这些都不妨碍我同情他、并为他的沦落而惋惜。

  因为他一倒下,所以原来靠他吃饭的百十来号人就被打破饭碗;给他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也受损失;还有给他贷款的机构,钱也收不回来;而这些损失,会像溃疡一样在社会上蔓延、由社会全体来承受。比如,那些失业者,他们可能就是我们的父兄、子弟、亲友、同学或潜在客户……如果把当地经济比作一条河,那么,随着这位富翁的倒下,河流的某一部分就成了死水;无分国有私有,死水就是死水。

  市场经济总有风险,但是如果风险太大,那这个市场一定有问题。从昨天的报道来看,该富翁没有做什么错事、坏事,只不过是按照中国建筑业的行规,“带资建设”而已,可是上游失信,于是他就轰然倒下了。更重要的是,对他有利的法院判决也无法执行。

  看到这里,我曾和朋友开玩笑说,看来有了一千万以后就不要搞东搞西了,应该跑到某个小岛去享福。当然,我这是一种没出息的想法。

  众所周知,西方的大发展,与一大批“拼命赚钱,拼命省钱,拼命捐钱”的清教徒企业家分不开。中国曾经也有这样的企业家,比如荣毅仁之父荣德生,被匪徒绑架34天,他对绑匪说:“我是一个事业家,不是一个资本家,我所有的钱全在事业上面,要养活数十万人,如果事业一日停止,数十万人的生活就要受到影响。所谓资本家,是将金钱放在家里……”最后他立下遗嘱,宁可牺牲个人保全事业。

  我们的社会,应该鼓励更多的荣德生出现。鼓励不是说两句空话就可以的,应该有实际行动。比如,如果法院的判决是站得住脚的,那么就应该坚决执行,哪怕冒着风险,也要把对方的财产执行回来,弥补当事人损失,其实也就是弥补了当地损失。有了这样的法治撑腰,人们才敢于投资办事业,否则,大家只会觉得:财富事业、譬如朝露,有花堪折、有酒须醉。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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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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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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