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价值数亿煤企1万元转让? 当地政府作出回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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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价值数亿煤企1万元转让? 当地政府作出回应
2010年05月23日 00: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截图: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对《山西平鲁一价值数亿元企业以一万元卖给个人引争议》报道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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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23日电 近日,媒体报道《山西平鲁一价值数亿元企业以一万元卖给个人引争议》后引发关注,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于22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文章,针对报道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应。

  日前,有媒体报道了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一起“充满蹊跷的”煤企产权转让事件:一家被视为拥有巨额市场价值的集体企业莫名其妙“被国有”,然后又以“一万元”的价格被私人竞买者拿下。并且,在该企业挂牌出售1个半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已经出笼,且文件中所述的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

  针对该报道,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于22日发文予以回应。

  文章称,媒体报道的煤企价值数亿的提法不准确。文章说,该文作者以吨煤利润直接计算煤矿转让价格不科学,也不符合政策。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东梁煤矿已经缴纳1000万吨的采矿权价款,也只能转让1000万吨的采矿权,也只能得到1.5倍的补偿,即该矿采矿权只有2250万元的价值。

  针对媒体报道的“一万元转让价款”,文章介绍称,结合平鲁区的实际情况,该地煤矿企业的产权转让实际上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实物资产,二是土地使用权,三是采矿权。

  文章称,一万元转让价款是评估后的煤矿净资产,受让方在缴纳一万元的同时也承接了煤矿3209万元的债务。煤矿的采矿权价款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待政策明确时依法收取。

  另外,文章还表示,东梁煤矿的集体与国有的性质之争,缘于徐步升和徐海福的合伙经营东梁煤矿的纠纷,实际上是两人前一个诉讼的继续,是利益之争。

  关于企业改制文件文号相同但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文章表示,这是由于改制企业在山西省工商局办理企业改制登记时,改制文件与省工商局的要求不完全吻合,因此根据要求对原有文件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不存在任何违规改制和暗箱操作的情况。

  最后,针对有关领导未接受采访的原因,文章说,因为此事系徐步升和徐海福两人的官司引起,涉及法律纠纷,作者联系到平鲁区宣传部时,被告知应到法院了解情况,但作者并未到法院采访。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对《山西平鲁一价值数亿元企业以一万元卖给个人引争议》报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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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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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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