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监察总队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的监督与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6-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局等9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联手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城乡接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作坊等场所是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
行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非法用工及使用童工等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对违法扣留劳动者身份证,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侮辱、体罚、非法搜查、拐骗和拘禁劳动者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场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民政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及时提供救助。监察机关要对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为0471-6606122。(记者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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