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 举报最高奖1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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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鼓励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 举报最高奖10万
2010年05月26日 11:0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群众实名举报重大犯罪团伙等线索,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做出贡献的,可获得500元至10万元奖励。本市(北京)《关于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举报奖励公告》昨天发布,鼓励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范围主要包括:危害城市安全的恐怖事件,杀人、爆炸、纵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劫、盗窃、诈骗等重大犯罪团伙;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嫖娼、赌博、吸贩毒窝点;妨害社会管理,利用出租房屋等场所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制假贩假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等。

  《奖励公告》要求,群众应实名举报,刑事治安类可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和制假贩假类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安全隐患类拨打12350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举报。也可拨打电话向属地有关部门举报。另外,群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箱、传真举报,或直接到行政机关当面举报。

  未经举报人同意,受理部门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中不得暴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对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举报也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群众举报有价值重大案(事)件线索的,将根据其作用大小,给予5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国家及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10万元数额限制,不重复奖励,奖励金额小于500元的,按5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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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地区必须当年销账

  重点地区经过达标验收后,可以销账。近日,本市下发了《市级挂账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撤销挂账的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点),通过综合整治后,要达到8条标准方可撤销挂账。其中,可防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与上年同比必须都下降20%以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

  街面治安重点地区撤销挂账标准有7条。其中,每月接报110警情及城管、工商等部门接报的秩序类问题同比下降20%;所辖地区按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五的比例组建专职巡防队伍,按地区人口2%建立治安志愿者队伍。重点地区物技防设施覆盖率达100%。

  高发案地区撤销挂账标准有5条,其中,辖区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20%以上,刑事案件发案率不高于本区县平均水平。

  《办法》强调,所有列入市级挂账整治的重点地区须当年完成整治任务并实现撤销挂账。撤销挂账地区,如果安全稳定问题出现明显反弹,将重新被挂账。(记者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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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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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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