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荣
山西省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因索取、非法收受230多万元,不久前被送上法庭。他在供述中表示,邓某送给他200万元时,自己当时没想那么多,觉得自己和他比较投缘,就收下了。“他为什么会送钱给我?我到现在才知道他肯定是冲着我这个副市长才送的”。(5月25日《检察日报》)
收了别人200万元巨款,竟说不知道对方为何送钱给自己,相信很多人都会对此哑然失笑。
去年媒体曾报道,原云南个旧市建设局局长吴会祥在受审时回答公诉人问“别人为什么会送给你钱”时,回答“他们送钱是送给建设局长这个位子,不是送给吴会祥。”与吴会祥相比,周杰现在才顿悟“他肯定是冲着我这个副市长才送的”,如果是真实情况的话,那他显然太“笨”了一些。不过在笔者看来,周杰所说的未必不是实话。
事实上,现在有一些领导干部,平日跟一些人关系很好。时间长了,他们已经有些忘乎所以,甚至暂时忘了自己的身份。周杰说,觉得自己和邓某比较投缘,应该就是这样的情况。
试想一下,如果老板与官员是“哥们”,官员还会把对方给自己送礼,当成严重的问题对待吗?
官员不知道别人为何送钱给自己,还说明现在行贿手段更加隐蔽化了。最常见的就是,很多人从谋求一时一事之利的短期行为,发展到长期进行感情投资。
比如,有人在请托的当时并不送钱,而是事成后再兑现,甚至在官员退休后才将贿款奉上。有人在送钱时并不直接提出请托要求,表现得很像“礼尚往来”。因为有这些现象存在,笔者相信周杰在收邓某的钱时,“没想那么多”,没想到对方是想进行权钱交易。
说贪官当时确实可能不知别人为何送钱给自己,并非要为贪官的受贿行为进行辩护。笔者想说的是,贪官知不知道别人送钱的目的,不是我们应当重点关注的方面,更不是对贪官处理轻重的依据。事实上,就算周杰跟吴会祥一样,明知钱是送给“位子”的,谁能保证他就不会收钱呢?因此,要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度,不让他们有收取贿赂、牟取私利的机会,不管他们是否知道行贿者的具体目的。(作者系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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