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一国土局长受贿16万被判处10年半徒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江苏淮安一国土局长受贿16万被判处10年半徒刑
2010年06月02日 08:5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现年55岁的(江苏)淮安男子潘祖平,历任淮安市清浦区城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清浦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等职务。昨天上午,他因犯受贿罪被淮安市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同时对他所受贿赃款11万元、赃物三星牌手机一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剩余赃款、赃物及非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9年春节,潘祖平利用担任淮安市清浦区城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和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清浦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任用干部、审批土地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城南乡兴庄村书记王家友、高建国等26人和单位贿赂的现金和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168000元以及手机、皮衣等物品。(赵德刚 朱鼎兆)

参与互动(0)
【编辑:刘羡】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