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德:一个工会主席的十年维权之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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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有德:一个工会主席的十年维权之路
2010年06月02日 16: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义乌6月2日电(记者 张茵 董齐)义乌,浙江省中部的一座县级城市,因小商品全球为之瞩目。每天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小商品交易中心上演着各样财富故事,但与此同时它也因上百万的外来建设者充满了种种矛盾和不公。

  陈有德,一个自称是“农民”干部的工会主席,谁也没有想到他在别人认为是“养老”的岗位上干出了轰轰烈烈的事业:十多年来在“当干部就要为老百姓做事”的信念下,他硬生生为义乌这座“移民城市”中的贫弱者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趟出了一条工会社会化维权的路子。

  “工会维权,做总比不做的好”

  “有困难,请你向我们倾诉;有冤屈,让我们替你代诉。”在义乌市总工会办公楼一楼大厅里矗立着这样一块标牌。据知情者说之所以把这个标牌“立在”一楼大厅,是为了让工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上班时都能看见它、读懂它、践行它。

  “当初让我来总工会当主席,我是一万个不情愿。”陈有德告诉记者,初次听说自己要被调到总工会工作时,他很是想不通,为此还给当时的市委书记打过请求电话,说只要有事干就算把他调到穷乡僻壤都没有问题。“因为我从别人那听说,总工会的工作就是发粮、定定票,是政府的‘后花园’,是 ‘养老院’。但我才43岁,让我看一杯茶,一张报纸,怎么度过下半辈子啊!”

  1998年底,思想仍旧不通的陈有德还是服从安排从义乌市荷叶塘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上转入了义乌市总工会任党组书记、主席。当别人都认为他会安心“养老”,为民工“送钱、定票子”时,不安分的陈有德接下来却愣在这份“清闲“的岗位上折腾出了“惊天”的动静。

  上岗时间不久,为搞明白“工会到底可以做些什么,职工群众需要什么?”,陈有德便召集各科室的负责人下到了基层调研,这一调就是三个月。这三个月让陈有德对“工会主席是闲职”的说法有了彻底的颠覆,相反初上任的他感到肩上有无比沉重的负担。 “转了一圈后,我意识到工会不仅不是闲职,而是有着做不完的事情,肩负着重大的社会维稳责任。”

  据了解,在1999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下,义乌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交易中心,吸引了76万多外来建设者,但本地人口仅有68万。在这样的背景下,劳资矛盾已逐渐成为义乌突出的社会问题,平均每年都要发生近万起劳资纠纷,但职工通过法律途径(包括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的只有百余起。“职工不是不愿意打官司,是打不起官司,钱和时间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承担不起的。在矛盾没人帮助化解的情况下他们就可能会选择极端的手段告诉社会‘我受到不公’。” 陈有德说。

  没过多久陈有德的担心便成为了现实。1999年9月至2000年5月28日,义乌先后发生了四起劳动纠纷血案,致8人死亡。这让陈有德暗暗的下定决心,“工会不能再当福利机构了而是要转变为一个切实为贫弱者维权,帮助解决纠纷的机构。”

  下定决心后,陈有德接连召开了10个座谈会,以听取各方面人士的意见。但满腔维权热血的他此时却被告知总工会是一个社会组织,不具有行政职能,没有处罚裁决权和强制执行权,且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人才和维权专职机构,做起维权很可能会吃力不讨好。但认“死理”的他最终认定维权路即使再困难也要试着走下去。“维权做错了也要去做,做总比不做的好,做错做对是自己水平问题,只要不乱做就好。”

  在陈有德的几经努力下, 2000年10月12日,义乌市总工会终于成立了职工维权协会(后改为“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向贫弱者喊出了“有困难,请向我们倾诉;有冤屈,让我们替你代诉”的承诺,迈出了义乌总工会社会化维权的第一步 。

  “社会化维权路是被逼出来的”

  职工维权协会成立当天傍晚,3名外地打工妹就来到了义乌总工会,投诉她们所在的宾馆老板无礼扣发了三个月的工资。陈有德听后立刻和工作人员赶到了宾馆,可一见面,老板娘就一脸不屑的抛出,“这关你们工会什么事?又不是你们的职能!”但在陈有德大小道理的“苦磨下”,晚上九点多,老板最终答应付清拖欠的工资。

  初战告捷,让陈有德信心高涨,可这时却发生了一件差一点让维权中心夭折的事情。2000年12月25日,义乌市一部门以中心不能从事当事人诉讼代理活动为由,派人砸了协会的牌子,并留言“你工会维权中心算什么东西,义乌的公检法难道都是你们管着的吗?”事发后陈有德感觉到问题的严峻性,他苦思冥想之后认定如果工会要长期坚持维权下去,就必须走社会化维权的道路。

  2001年4月,有着人大代表身份的陈有德,在当年的人代会上领衔提出《关于建立工会系统职工法律维权新机制》的议案:建议由工会组织与司法部门协商,建立一个条件按司法部规定、人员由总工会管理、业务受司法局指导、诉讼案源由工会提供、服务面向职工的维权机构。

  “议案交上去后我们却被告知‘于法无据,留作参考’!”面对这样的答复,陈有德和其他代表再次提交了议案,可答复依旧不能令人满意。此时决心将工会维权路走下去的陈有德又多次将议案提交了上去,他的举动终于引起了当地领导的重视。金华市司法局长在义乌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调研后认为,“这个维权工作,我们不仅要支持,而且对司法改革是一个推动。”

  至此,陈有德和义乌总工会的维权路终于迎来了“春天”,一个以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为载体的社会化维权大网开始在义乌铺开。职工维权中心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了特殊联系,在业务上接受义乌市公、检、法、司的指导;公开向社会招聘了专业的维权法律人才,组建了镇级维权站、企业工会、调解委员会等维权组织网络。不仅如此,他们还与媒体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从此单枪匹马维权的总工会“借风借势”走出了一条社会化维权之路。

  “总工会就是贫弱者的‘娘家’”

  2010年1月12日,义乌总工会接到了一位由劳动监察大队送来的年轻人。了解下得知,男子叫尹天学,云南省镇雄县人。尹天学哭着告诉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他去年年初和妻子在一家玻璃制品厂找到了工作,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工作后工资未按月发放,且时间过长,于是在去年8月31日提出辞职,要求厂方支付剩余工资11000元(夫妻共17000元,已预支6000元),但被拒绝。厂方认为他们已经领走了14000元,剩下工资也就两、三千元,这让尹天学极为不满。

  了解情况后,陈有德当即让工作人员为其代写了仲裁申请书并承诺给予免费出庭代理。可当3月19日开庭时,厂方却拿出了九份尹天学签字的领款凭证,大约有14000余元。当庭尹天学就表示这些凭证全部是老板娘伪造的,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可当仲裁要求交2000元鉴定费时,尹天学发难了,因为他没有钱,而如不鉴定就意味着最终只能承认凭证是真的。

  陈有德了解情况后当场就表示,“职工到我们娘家投诉,说明一定是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娘家人不相信他谁相信他,我们娘家人不帮他谁帮他,鉴定费由我们先垫付。”结果鉴定证明凭证系伪造,尹天学夫妻最终获得工资、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

  尹天学案仅仅是陈有德和义乌总工会维权路上的一个小小缩影。在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创建的十年中,加班熬夜成为陈有德的家常便饭,而当有“硬骨头”案子时,工会主席的他都当仁不让的亲自去“啃”……这些年终究有多少人获得陈有德帮助,谁也说不清楚,但一些数据却能有力证明陈有德和他创建的维权中心的显赫“战绩“。

  自2000年10月至今年的4月30日,法律维权中心共受理投诉案件4649起,调解成功4349,成功率达93.5%;共接待集体来访364批7420人,阻止恶性群体事件33起;免费为职工出庭仲裁代理223起,诉讼代理314起,为当事人追讨工资及挽回经济损失2222.175万元。

  “工会所起的作用就是协调化解,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时,帮助解决,帮助诉讼,起诉,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不是说工会讲几句话就把职工打发了,而是要实实在在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让工会成为他们的‘娘家’。”回望自己走过的十年维权路,陈有德感慨到,“这十年的维权真的很苦,但苦的背后带给我的是甘甜。每当看见贫弱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时,看到贫弱者哭着对我说感谢时,我的苦就随之烟消云散了。”

  令陈有德欣慰的是,经过十年的维权,现如今义乌总工会不仅深入了贫弱者的心中,也得到了地方很多机构和企业的认可。“以前的劳资纠纷要跑很多趟才能解决,现在我们打个电话就基本就没有多大问题了。企业主们也开始明白尊重职工的重要,让他们更多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

  而当展望自己下一步打算时,陈有德毫不犹豫地告诉记者,前十年他们是“花钱买平安”,现如今随着维权机制的完善,下一个十年他们要“花钱树理念”。“要尽力让每个人都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让义乌的各个群体和谐相处,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真正的和谐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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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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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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