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文化建设必须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李长春:文化建设必须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2010年06月16日 1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6日电 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题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建设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关系 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文章。文章指出,正确认识文化产品的“两种属性”、“两个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文章全面阐述了当前文化建设发展中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的十个方面重要关系。

  在论述文化产品的“两种属性”、“两个效益”的关系时,文章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既有教育人民、引导社会的意识形态属性,也有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经济利益、实现再生产的商品属性、产业属性、经济属性。在“两种属性”中,意识形态属性是特殊性,商品、产业、经济属性是普遍性。要把两者统一起来。

  文章指出,正确把握“两种属性”的关系,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两个效益”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文章说,不论是公益性文化事业,还是经营性文化产业,都要突出以文化人的功能。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营性文化产业,只是文化形式的差别、载体的不同,而承载的精神即文化的灵魂应是一致的,那就是必须以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己任。因此,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文章分析,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就是要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不搞产业化,但也要在内部引入激励机制,改善服务。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就是要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当经济效益同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

  针对经营性文化产业,文章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检验经营性文化产业产品和服务“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人民群众喜欢不喜欢、是否愿意花钱购买和消费。

  文章说,购买优秀文化产品的人越多,受教育的面就越大,经济效益越好,社会效益也就越广泛。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是空的。但如果文化产品不讲社会效益,不符合人民群众健康有益的文化需求,在某些方面管理疏漏的情况下,即使暂时会谋些蝇头小利,但终会被边缘化直至被逐出市场,经济效益也无从谈起。

  因此,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机统一,是经营性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文章要求,要鼓励经营性文化单位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与此相适应,各级各类评奖机制也要进一步改革,催生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精神文化产品,而不能使评奖成为反向调控的指挥棒。

参与互动(0)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