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理应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应该勇于担责,有错即改,为各级各地公权部门树立“政德”标杆,而不是相反。因此,希望涉及问题的部委能带头拿出行动,取信于民;更希望对假发票套取公帑谋部门私利的行为严肃问责,以儆效尤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3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审计发现,中央部门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比较普遍。在抽查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1.42亿元。套取资金主要用于部门发放奖金、福利和送礼等。(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今年的审计报告,被称为迄今体系最完整的审计报告,不仅附有详细的审计结果公告,还首次就大案要案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审计工作的更加深入,审计结果公布的更加细化,是预算监督和制度防腐的进步。
不过,随着审计的深入,也揭出了一些此前不为人知的问题。比如,让很多人吃惊的是,堂堂中央部门,竟然拿假发票来骗取资金,用如此低劣的手段,为自己人谋福利。
对此,人们会问:这些假发票是从哪来的?是从街边买来的,还是有固定的“专供”渠道?以前经常在车站等场所遇到“卖发票”的人神秘兮兮过来搭讪,也经常收到询问“发漂(发票)要吗?”的短信或邮件,卖发票的人简直无孔不入。我一直颇为不解,他们的“客户”是谁?普通老百姓似乎没有多少机会报销,恐怕也支撑不起这么大的产业。制售假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经常看到有关部门布置严厉打击,也有一些团伙被端掉,但我们看到,这个产业依然顽强生存,推销手段也早已“鸟枪换炮”。如今才恍然大悟,原来还是因为有“需求”啊。说不定,有些高声喊打的部门,也是假票贩子的“客户”呢。
此次抽查的发票中,发现的假发票占已报销总数的1/6多,共骗领资金1.42亿元,这个数字,也不能说有多巨大,可能还不如一个贪官的非法所得。但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可能不是钱所能衡量的。中央各部门,主管某一行政领域,经常要对一些问题制定政策、发布文件,如果这些部门为了自肥,不惜作假行骗,还让人怎么好相信其公正和权威?
在审计报告里,也公布了一些部门的整改措施,对于虚报假发票的行为,被点名部门的处理,一般是要求提供真实发票,或将问题在本部门进行通报。这样的处理(如果也算处理的话),也太轻描淡写了。制售假发票,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使用假发票骗取国家资金,又该当何罪?
可能很多时候,用假发票报账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给全部门的人发了福利。某些公权部门自我逐利分肥,已经成了一种严重的现象。但是,没有法不责众的道理,对集体腐败的惩戒和问责,尤其需要加强。如果已有相关法律制度,应该严格执行;如果没有,则应尽快补上。至少,弄虚作假骗取公帑的行为,不应该是通报一下、补上发票就完事。
中央部门,理应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应该勇于担责,有错即改,为各级各地公权部门树立“政德”标杆,而不是相反。因此,希望涉及问题的部委能带头拿出行动,取信于民;更希望对假发票套取公帑谋部门私利的行为严肃问责,以儆效尤。(丁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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