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制作 乐小敏)
责任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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